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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明确市消防支队监督抽查范围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的通知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2019-05-07 17:56 字体:【

各区县市应急管理局(安监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火灾防控水平,强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日常管理,竭力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湖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2013年修订版)等要求,市消防支队组织对市城区各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摸底,现决定对2019年度市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进行调整。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常德市委机关等104家单位列为市本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范围,其中将湖南常德友谊阿波罗有限公司水榭花城中城友阿商业广场等23家单位明确为市本级火灾高危单位,由市消防支队负责日常管理,并依法组织监督抽查。具体名单附后。

二、各县市(区)消防大队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能。武陵区、柳叶湖区大队除支队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外,对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按照应列尽列原则,对辖区内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全部列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抽查范围,并明确辖区火灾高危单位;一幢建筑物中各自独立的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符合界定标准的,应当各自独立列管;对符合界定标准但尚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的单位,由辖区大队指定消防监督人员参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监管,督促其补办相关消防法律手续后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基础上,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予以备案。

三、各县市(区)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调整由应急管理部门发文明确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备案后应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告,并及时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中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基本信息进行录入和更新。列入消防监督抽查范围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消防大队应明确由本单位消防执法人员按照片区管理原则进行管理。

四、各县市(区)除重点单位之外的社会单位,各县市(区)消防大队应提请当地公安部门发文明确由公安派出所负责管理,确保无缝对接,防止失控漏管,并于五月底之前将公安派出所列管的单位调整情况报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和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各公安派出所继续依法履行日常消防监督和消防宣传教育职能。各县市(区)消防大队要加强对辖区派出所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公安民警消防监督执法水平,督促公安派出所将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五、市消防支队、各县市(区)消防大队要督促各重点单位上报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消防工作职责,并及时录入更新网上单位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湖南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办法》的要求,保障本单位的消防经费,认真抓好消防档案制定、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修订完善等工作。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互联网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建立档案并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微型消防站”,与同区域内其他重点单位形成区域联防机制,积极主动开展“智慧消防”安装及运用,明确专人负责,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持续推进“四个能力”建设和消防控制室达标创建工作,积极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附件:1.市本级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2.市本级列管的火灾高危单位名单



                       常德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