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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德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2019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常德市安委办 2019-05-20 17:28 字体:【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有关市直单位:

现将《常德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2019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5月17日

 


常德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

2019年实施方案

根据“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三年行动安排,今年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的巩固提升年,也是收官之年。根据《湖南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2019年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有关要求,督促企业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部署,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基本制度为抓手,通过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市场等手段,督促企业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实现企业“一必须五到位”(企业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巩固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从源头加强管控,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公开承诺制度,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实际控制人,下同)、员工安全生产双向承诺。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承诺书由企业依据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并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公布在职工易见常见的地方,以便职工群众监督。员工(包括企业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承诺书的内容由企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员工岗位职责分别进行明确,经员工签字后留档备查,作为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

2.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十个一次”措施。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依法履职,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即每个月至少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主持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动员会、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讲评会、向职代会做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述职、组织签订一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员工承诺书)、给员工上一次安全生产辅导课、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参加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中央和省驻常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下属企业全面落实“十个一次”措施的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并根据实际落实好企业集团本级“十个一次”的相关措施。

3.全面推行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通过专题培训、专家辅导、巡回宣讲、“一月一警示”等形式,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和《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并对学习情况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必须重新参加学习。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安委会办公室会同相关行业监管(主管)部门,每季度随机公开抽取一批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应知应会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督促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风险特点,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全员培训,每月至少进行1次关键岗位作业人员培训,并建立健全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未按计划参加培训的员工,按制度规定严肃惩处。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接受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方可上岗。

4.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和班前会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好开工前晨会和班前会制度,每天上班开好五到十分钟的晨会,重点宣讲安全知识,搞好安全自检、互检,班组长巡视工作;班前会重点研究现场安全情况和存在问题、现场主要安全措施、本班组安全生产的作业工艺流程、安全管理要求等重点内容,降低风险,消除隐患,保职工安全。

5.建立健全全员全过程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风险研判责任体系,明确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作业人员岗位风险排查工作职责,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要判、有险必控”的原则,建立覆盖企业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研判工作流程,制定企业“红、橙、黄、蓝”(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布图,在每日交接班、班前会、生产调度会等布置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同步研判各项工作的安全风险,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6.督促落实企业值班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好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实现领导带班值守常态化,加强对值班人员的培训教育,要求值班人员要如实填写值班记录,严格值班台账的管理和存档。

7.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督促企业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制定科学、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经常性的岗位应急处置措施的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督促企业针对不同工作岗位制作不同的应急处置卡,并在其工作岗位旁醒目位置张贴,让员工熟记应急处置措施,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8.全面开展“查身边隐患,提合理化建议”活动。督促企业围绕安全生产“四要素”(人、物、制度、环境),切实加强安全管控,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深入组织开展“查身边隐患,提合理化建议”活动。5月底前,企业应制定活动方案,并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相结合,年底组织评比。

(二)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创建活动。

1.深入开展班组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活动。督促规模以上企业开展以岗位达标为基础,以班组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活动。5月底前,各类规模以上企业要根据实际制定创建活动方案,适时组织评比,树立典型,充分发挥班组长的带头示范作用。

2.推进标准化创建提档升级。督促全市各类规模以上工矿商贸、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企业在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鼓励规模以下生产经营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鼓励三级标准化企业向二级标准化提升。

3.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督促规模以上企业深入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引领、警示、教育和规范作用。企业领导班子要重视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对安全文化建设的领导,全面规划,总体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教育,促进员工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要将宣传阵地向一线班组和工作现场延伸,利用岗前培训、班前班后会引导职工在工作中学习安全知识、在实践中运用安全技能,逐步形成安全制度与安全文化、安全知识与安全技能融为一体的安全生产新格局,让安全文化成为企业发展的传承载体。要注重安全文化落地的视觉建设,将安全文化理念由无形变有形。

(三)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和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持续开展“安全监管执法排行榜”活动,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事故发生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追查原因,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实行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道歉制度。

对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年内累计发生2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事故企业属于地方监管的,由市安委办责令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常德日报等主要媒体上进行道歉,并承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向社会公开整改措施。

(五)实施“红名单”“黑名单”管理制度。

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等18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和原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对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行为开展联合激励的实施办法》,健全落实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机制,定期公告安全生产诚实守信“红名单”和不良行为“黑名单”企业,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把活动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到基层,到每一家企业。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宣传本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其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的积极性自觉性。

(二)督促落实阶段(6月1日-6月30日)。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省、市要求,精心组织,督促企业对照方案内容,认真查找本地区、本行业以及企业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台账,逐条整改完善。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成立由处级领导牵头的督导组,对分管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重点督导(每季度至少一次)。

(三)强化执法检查阶段(7月1日-10月31日)。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强明察暗访、计划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工作做得好、效果明显的企业进行宣传推介;对工作不落实,仍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市安委办将对各地各部门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活动组织不力,活动效果不明显的地区、部门进行通报。

(四)总结完善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各级各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要经常性的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全面总结,积极探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12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安委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主要负责人要专题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带队督导督查。要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部门监管责任,确保责任和工作到位。各级各类企业要将活动开展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对照活动内容,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要将活动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日常安全管理等紧密结合,做到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相互促进。

(二)强化督导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高危、中小、民营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作为重点,强化督导检查,切实做到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要加大督导频次和力度;对主体责任落实差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集中、整改难度大的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集中进行“会诊”,合力攻坚,确保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到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内容。

(三)大力推广宣传。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广泛宣传, 要加强对“12350”有奖举报电话的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良好氛围。要在主流媒体开辟专栏,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发挥其典型引领作用;对于企业和政府部门不作为、不履责,存在搪塞敷衍、阳奉阴违现象的也要予以公开曝光,并依法依规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