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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安委办关于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09-04 17:00 字体:【

常安办发〔2014〕13号

各区县市安委办,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安委办,市安委成员有关单位:

  现将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事故信息报送情况。

  今年以来,市安委办共接报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信息9条,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2条,大部分事故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但仍然存在事故信息未按规定上报的情况。如:石门县“5.18”河曲煤矿事故,市安委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市政府应急办电话调度指令后才知晓该事故信息;武陵区“7.5”湖南鹰鲲油墨有限公司爆炸事故,市安委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市政府应急办电话调度指令后才知晓该事故信息;临澧县“8.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市安委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省安委办核实事故信息的指令,调度市交警支队后才接到事故信息报告。

  (二)高危企业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根据已经录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与应急资源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地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预案情况统计,截止2014年8月31日,全市共有149家企业按规定进行了应急预案备案,主要高危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率达到63%。各区县市主要高危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率:武陵区 100%,津市 100%,汉寿县 100%,桃源县 96%,鼎城区 92%,临澧县 60%,石门县 55%,澧县46%,经开区 25%,安乡县 11%。

  尽管全市主要高危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率不断提升,但工作进展很不平衡,备案质量总体不高。一是个别区县预案备案率较低,澧县、经开区、安乡县等三个区县备案率不足 50%。二是部分预案没有按规定程序由企业自主组织编制,质量不高,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

  (三)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的通知》(湘安办函〔2014〕31号)和市安委《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常安发[2014]6号)的要求,全市共组织各类演练140场次,直接参加演练人数达4300余人,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观摩人员达9000余人。今年的应急演练活动,紧紧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突出以危险化学品、城市燃气等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危险源和危险有害因素场所人员疏散、逃生及自救互救等内容进行,富有特色和实效。特别是市安委组织市安监局、市住建局、市质监局、市应急办、桃源县政府联合举办了常德“2014”管道燃气安全综合应急演练,副市长、市安委副主任、市公安局长胡丘陵观摩了应急演练并讲话。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市安委副主任李达轩,省安监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刘云生,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副调研员朱洪福观摩了演练。武陵区、临澧县、鼎城区等区县等组织开展了消防火灾应急演练,安乡县、澧县、汉寿县等地区开展了校车交通安全应急演练,经开区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应急演练,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四)应急机构建设情况

  今年以来,各区县市进一步加强了应急机构建设,明确了工作职责,确保了有人负责、有人干事。桃源县、临澧县召开了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对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建设进行了专题研究,批复同意设立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机构编制、人员等正在逐步落实。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极端重要,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社会高度关注。湘安〔2014〕5号文件明确要求,对未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救援演练、未批复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不当、事故报送不及时的区县,年终考核将给予相应的扣分。希望各区县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8号)文件精神,对照考核标准和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加大投入,不断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把好“红线”的最后一道防线。

  (二)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的要求,还没有建立应急管理机构的区县市要加大力度,加快推进,尽快成立专职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已经批准建立应急管理机构的地区,要进一步明确职能,充实人员,完善制度,确保人员、职责、经费、培训“四落实”。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作用。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

  (三)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一是强化预案管理。各区县市要依照《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的要求,抓紧修订政府相关预案并报市安委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备案。要督促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编制和修订应急预案。严格规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评审和备案工作,及时将备案内容录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与应急资源数据库管理系统》,力争年底备案率达到100%。市安委成员有关单位要尽快修订本行业领域的有关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并报市安委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备案。二是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培训和预案演练力度。加强企业员工应急知识和应急预案培训,督促企业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演练,要注重政府和企业的联动,切合工作实际。三是加强应急值守、应急响应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区县市、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等制度,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应急值守、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做好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举报回复、应急管理数据报送和统计分析工作。严厉查处事故信息瞒报、谎报行为,如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须先报告后再严格按规定和程序核销,绝不允许假借刑事犯罪或属非生产安全事故名义迟报甚至瞒报事故信息。

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