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9年1至10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1至10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1至10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44起,死亡39人,受伤20人,经济损失2605.05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减少7起下降13.73%,死亡人数同比减少5人下降11.36%,受伤人数同比减少16人下降14.4%,经济损失同比增加595.88万元上升30%。
(一)各行业(领域)事故分布情况
1.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4起,死亡4人。
2.道路运输业事故24起,死亡19人。
3.铁路运输业事故3起,死亡3人。
4.建筑业事故5起,死亡5人。
5.工商贸其他事故4起,死亡4人。
6.水上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
7.渔业船舶事故1起,死亡1人。
8.其他事故2起,死亡2人。
工矿商贸领域(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八大行业)、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区县市(单位)事故分布情况
武陵区:事故5起,死亡5人(工商贸其他事故2起,死亡2人;道路运输业事故2起,死亡2人;建筑业事故1起,死亡1人)
鼎城区:事故2起,死亡2人(道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
汉寿县:事故6起,死亡7人(水上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业事故1起;过境高速公路事故3起,死亡5人;渔业船舶事故1起,死亡1人)。
桃源县:事故14起,死亡7人(道路运输业事故12起,死亡5人;建筑业事故1起,死亡1人; 工商贸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
临澧县:事故3起,死亡4人(道路运输业事故2起,死亡3人;过境铁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
石门县:事故3起,死亡3人(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2起,死亡2人;过境铁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
澧 县:事故4起,死亡4人(建筑业事故1起,死亡1人; 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2起,死亡2人;过境铁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
安乡县:事故1起,死亡1人(建筑业事故1起,死亡1人)。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事故3起,死亡3人(建筑业事故1起,死亡1人;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过境高速公路事故1起,死亡1人)。
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事故1起,死亡1人(工商贸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
西洞庭管理区: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
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
津市市、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均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注:跨行政区域的过境高速公路事故和铁路事故,只按照属地原则由事故发生地县级单位归口统计录入,不计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二、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不含道路运输业和铁路运输业)
武陵区
1.常德市平鑫水电安装工程公司“8·4”触电事故调查已结案并公示。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常德市平鑫水电安装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对事故责任人常德市平鑫水电安装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友平给予行政处罚;对北区供电所副所长罗建新、常德市平鑫水电安装有限公司员工刘开庆按公司相关制度给予处罚。
2.百家购物生活超市“9·11”触电事故调查已结束,事故调查报告待区人民政府批复。
3.常德建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0.2”车辆伤害事故正在调查中,未结案。
鼎城区
1.常德市远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4·28”机械伤害事故调查已结案并公示。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常德市远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20万元;对事故责任人常德市远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刘政由区应急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1万元;常德市远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安全分管负责人任波、安全管理人员吴锋、二车间线长铁利等人由常德市远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依据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2.湖南湘北水泥有限公司废弃园库“4·30”窒息事故调查已结案并公示。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湖南湘北水泥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20万元;对事故责任人湖南湘北水泥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赵金秋由区应急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1万元;湖南湘北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李利明、保卫科工作人员涂绍忠、电工赵平兴等人由湖南湘北水泥有限公司依据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汉寿县
1.湘汉寿工0038附属船“7·17”爆炸事故市安委办已挂牌督办,事故调查组已向汉寿县人民政府申请事故调查工作延期一个月。
2.大湖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汉寿县安乐湖渔场“10·22”淹溺事故正在调查中,未结案。
桃源县
1.常德江边上经贸有限公司“6.3” 中毒和窒息事故已调查结案并公示。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常德江边上经贸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对事故责任人常德江边上经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志洲给予行政处罚,对项目承包人王孝友给予行政处罚;对常德江边上经贸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向学雨由常德江边上经贸有限公司按公司相关制度给予处罚。
2.湖南远华建设有限公司“3·30”机械伤害事故,事故已调查结案并公示。县应急局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湖南远华建设有限公司和湖南鼎利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分别给予行政处罚20万元,桃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向桃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写出书面检查;对事故责任人建设项目负责人孙璐给予行政处罚1万元。
石门县
1.石门县八方石膏有限公司“1.5”车辆伤害事故已调查结案并公示。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石门县八方石膏矿业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20万元;对事故责任人员八方石膏矿生产矿长曹远慧,暂停其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调离管理人员岗位;八方石膏矿一号井带班矿长、安全管理员孙圣平,撤销其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调离管理人员岗位;八方石膏矿一号井绞车工陈光明,由石门县八方石膏有限公司将其调离绞车工岗位。
2.石门县恒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1”物体打击事故已调查结案并公示。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石门县恒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给予行政处罚20万元;对事故责任人员石门县恒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李兴给予行政处罚1万元;对石门县恒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矿长,安全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文清慧、生产副矿长戴林东和专职安全员杜保谟等三人,暂停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责成其再培训学习。
澧县
1.澧县昌达矿业有限公司“6·29”车辆伤害事故已调查结案并公示。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澧县昌达矿业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23.8万元;对事故责任人员澧县昌达矿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代国给予行政处罚1.08万元;对澧县昌达矿业有限公司昌达石膏矿副矿长杨永福、副矿长余志平由公司依照相关管理制度予以处罚;对负有属地监管责任的澧县金罗镇人民政府,责成其向澧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2.澧县双庆石膏矿业有限公司“7·29”爆破事故已调查结案并公示。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澧县双庆石膏矿业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28万元;对事故责任人澧县双庆石膏矿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苏文平给予行政处罚;对澧县双庆石膏矿业有限公司石膏矿副矿长、爆破安全员刘焕辉、专职安全员戴述武、员工李日平分别由澧县双庆石膏矿业有限公司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罚;对澧县双庆石膏矿业有限公司爆破员戴兴生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责成王家厂镇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3.湖南澧洲建设有限公司(荣耀华都住宅小区施工地)“5·7”高处坠落事故已调查结案并公示。县应急局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湖南澧洲建设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20万元,并由县住建部门记录严重不良行为一次。对事故责任人员湖南澧洲建设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马毅给予行政处罚1.26万元;住建部门对事故责任单位常德市佳顺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实施企业信用扣分,对事故责任人员湖南澧洲建设有限公司荣耀华都商住小区项目经理王林、项目安全员汪敏、常德市佳顺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总监陈楠、专监王章群各上报严重不良记录1次;并对澧县荣耀华都住宅小区“5·7”高处坠落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约谈。
安乡县
安乡县碧桂园在建项目工地“4·29”物体打击事故已调查结案并公示。县安委对事故责任单位深柳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予以通报批评;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上海启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50万元。事故责任人文昌湾社区分管安全负责人廖勇、安监主任金庭松由深柳镇党委进行提醒谈话;质安站副站长肖康、工作人员曾智斌由县住建局党组进行提醒谈话。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
1.常德市德山林场“5·22”物体打击事故调查已结束,事故调查报告待市人民政府批复。
2.常德市立宪建筑设备器材租赁有限公司“9·30”高处坠落事故正在调查中,未结案。
三、工作要求
岁末年关,历来是安全监管任务最为繁重的时期。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事故是可以预防的观念,深刻认识到事故虽不可能根除,但可以通过采取多种措施使其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继续深化“一活动两行动”。要将整治安全生产顽瘴痼疾纳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重要内容,与“一活动两行动”同步推进。要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问题顽瘴痼疾和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同时,紧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城乡消防、工贸企业、商贸流通、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油气管线、市政工程等行业领域以及新业态、新风险,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顽瘴痼疾。
(二)高度重视农村季节性事故防范工作。进入冬季,农村地区有利用木炭、木材、电炉闭门烤火取暖、熏制腊肉、烘烤衣物的习俗,要高度重视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事故发生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保靖“10·5”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湘安明电〔2019〕2号)精神,扎实做好防火安全宣传,采取村村通广播、屏幕轮播、宣传板报、电视台播放、推送短信、设立永久警示牌、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等多种形式进行消防宣传。
(三)切实采取针对措施防范起重伤害事故的发生。起重伤害事故具有大型化、群体化,一起事故有时涉及多人,并可能伴随大面积设备设施损坏的特征。建筑、冶金、机械制造和交通运输等行业起重设备数量多、使用频率高、作业条件复杂,是防范此类事故的重点行业。防范起重伤害事故,要提高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的素质,首先是提高驾驶员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起重机械驾驶员或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专业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行业主管部门发放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操作。同时还要提高起重挂钩、指挥作业人员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使其全面掌握起重吊挂作业方法,经培训考试合格方能独立工作。起重机械要确保安全可靠,要定期对钢丝绳进行检验和标识。
附件:1.2019年1-10月常德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 (按行业分类)
2.2019年1-10月常德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按地区分类)
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5日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