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常安监发〔2015〕1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1月19日下午3时许,汉寿县龙池烟花鞭炮有限公司的65号称料工房发生燃烧,死亡1人,原因正在调查中。 “春节”将至、“两会”陆续召开,正值烟花爆竹产销旺季,为认真吸取教训、严控事故,特提如下要求:
一、加强工(库)房的管理。各企业要对所有的工(库)房进行彻底清理清查,防止改变工房用途,防止超量储存,防止霉变腐烂。
二、针对天气特点,做好防静电工作,各裸药效果件制作工房,必须有保湿、防静电的措施,湿度在60%以下的不得组织生产。做好防雷工作,检查工(库)房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缺损,一旦感觉有雷电必须停止生产,特别是加强雷区裸药的管理。
三、加强烟花爆竹原材料的管理。严禁购买纯度低、质量差的劣质产品用于制作烟花爆竹产品;加强原材料存放管理,严禁混存混放。
四、加强员工的管理。一查员工是否持证上岗;二查员工精神状态和情绪是否正常;三查员工是否按要求着装上班;四查是否给员工买齐各种保险。
五、加强生产现场的管理。重点查处是否有违反设计工艺流程,多个工序在一个工房内完成,导致超人员、超药量的;裸药效果件超量,不按规定存放的;改变工房用途的。
常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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