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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医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安监局 2017-08-10 11:47 字体:【

 常安监发〔2017〕26号

各区县市安监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现将《常德市医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印发你们,望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常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9日

常德市医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药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遏制医药生产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药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湘安监函〔2017〕103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医药生产企业专项检查总体安排,针对医药生产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生产秩序,强化依法监管责任,消除事故隐患,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二、检查重点内容
  各地安监部门要对辖区内的所有医药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抓住重点,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检查的重点内容: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情况;
  2.对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开展隐患排查情况;
  3.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4、动火及八大特殊作业制度落实情况;
  5. 危险化工工艺装置自动化控制情况;

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情况。关键装置责任人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应急演练情况;

7.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分类,并在厂区门口悬挂分类标识牌的情况。

三、方法步骤

此次大检查工作由安监部门牵头,药监部门参与,采取“企业全面自查、县级监管部门督查、市局监管部门抽查”方式进行。

检查分为四个阶段:

动员部署(8月20日前)

各地安监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此次专项检查重要意义,与医药生产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部署专项检查工作。

自查自纠(10月1日前)

各医药生产企业对照检查重点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联合督查(11月1日前)

由当地安监部门牵头,组织药监部门共同对医药生产企业进行专项督查,督促辖区内医药生产企业完成分类定级(安全生产风险较小企业为一类、安全生产风险一般企业为二类、安全生产风险较大企业为三类),并在厂区门口悬挂明显的分类标识牌。

(四)抽查验收(12月底前)

市局将对全市医药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专项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要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并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检查方案,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

(二)“严”字当头,确保实效。各级安监部门要严格检查、严格执法。对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请各地安监部门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书面及电子版)于2018年1月15日前报市安监局危化科。联系电话:7703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