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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安监局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

来源:常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09-24 16:58 字体:【

常安监发〔2014〕19号

各区县市安监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9月22日株洲市醴陵市浦口镇保丰村南阳出口花炮厂发生一起重大火药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1人失踪。为此,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确保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面停产,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9月23日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市所有烟花爆竹企业全面停产整治,生产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查机械装药机工房抗爆间是否达标,看是否采用单料单带传输,看是否安装监控设备,看是否安装防雷设施;二查组装装药工房,看工房结构是否达标,看是否在组装装药工房上硝,看是否在组装装药工房上25克以上的效果内筒,看生产过程中有无超量现象,看防爆堤是否达标;三查混药机工房看电器设备是否完好,看工房结构是否达标,看是否人机分离;四查手工混药工房,看工房结构是否达标,看转运是否及时,看是否超量,看混药工是否培训合格,看混药工精神状态是否良好,看是否有违章操作;五查蘸药(点尾)工房,看是否超药量,看余药处理是否到位,六查药物总库,看工房结构,防爆设施是否到位,看防雷设施和监控设施是否到位,看是否按工房用途核定药量存放,看是否有人看管总库;七查亮珠线,看是否按工艺流程操作,看电机是否使用防爆电机,是否接地良好,看是否超量,看电气设备是否良好;八查是否存在“四超两改”,看是否用1.3级工房从事1.1级工序现象,看是否有改变设计工艺流程现象,看是否有超人员、超药量现象。经营企业重点整治:一查仓储,看是否有超量储存,看是否有超规格产品,看堆码是否符合要求,看防雷、防水、防静电是否到位,二查安全管理资料,看是否建立19类安全管理资料,看填写是否及时真实。

  二、坚持标准,严把复产、复工条件。

  各区县市安监局要认真组织力量,对所有提出申请的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复产验收,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共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4〕92号)文件规定的6类企业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和《常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温雷雨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常安监发〔2014〕15号)文件规定的10条复工条件执行,并经各区县市分管安全的领导审批后方可组织生产,不得降低标准,做到谁签字、谁负责。

  三、加大查处力度,严惩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察暗访督查和全面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台账,跟踪问效,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取上限处罚,绝不姑息。

  另:将《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醴陵市“9.22”重大火药爆炸事故和新晃县“9.23”较大燃爆事故的通报》转发给你们,一并抓好落实。

  附件:

       1、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关于醴陵市“9.22”重大火药爆炸事故和新晃县“9.23”较大燃爆事故的通报

  常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9月24日

附件1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

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湘安监函﹝2014﹞80号)

各市州安监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92号)转发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制度、制定方案、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坚决防范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二、深入排查,督促烟花爆竹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烟花爆竹旺季生产是事故多发时期,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情况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搞好现场安全监管,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严防生产企业“四超二改”、分包转包、多股东独立组织生产、非法下单等行为;严防经营企业超许可范围销售和违规超量储存;严防销售专业燃放的产品;严防边改造施工边生产、超能力突击生产;严防经营单位积压的超标、专业燃放类产品流向市场。严禁生产药量、规格、级别超标和包装标志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严禁将本企业产品冒牌销售或购买其他企业产品贴牌销售。

  三、落实责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坚决落实县、乡两级政府“打非”的主体责任,完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体制机制。认真贯彻执行 “打非”的法规政策,断绝与非法生产经营的利益链,禁止向非法生产经营者收取税费;对非法生产经营设施要拆除、没收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切实通过明查暗访、举报奖励等措施有效遏制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四、强化监管,认真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督查。各地区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从现在开始至2015年元宵节期间,集中组织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要严格把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关,对总局提出的6类违章企业和工房与图纸不一致的企业一律不得恢复生产。要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突击抽查和全面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对监管职责范围内企业逐家检查到位、不留死角。各市州、县市区安监部门要认真制定并落实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专项督查方案,明确检查企业覆盖率。省安监局抽查企业数量不少于50家;设区的市级安监局检查企业数量不少于本地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总数的50%,其中长沙、株洲市抽查不少于150家;县级安监局要检查辖区内全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台帐,跟踪督促落实整改,确保发现的问题得到解决、查出的隐患得到整改、反馈的意见得到落实。

  请各市州安监局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并督促抓好落实。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如下)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9月15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烟花爆竹

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2014〕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夏季高温、雷雨季节即将结束,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陆续恢复生产,将进入生产经营旺季。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严防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强调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一次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4〕6号)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情况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生产企业是否具备开工复产条件和产品库存情况;批发企业产品流向制度落实情况与库存积压和超量储存情况,零售点是否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切实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对库存量大的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限产、限购。

  二、严格把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关。对以下6类企业一律不得恢复生产:一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尚未通过延期许可审查换证的企业;二是“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等不达标和“三库”(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不足的企业;三是因产品滞销,库存产品已经接近或达到成品总库核定储量的企业;四是未使用自动装药机进行爆竹生产和带药插引的企业;五是排查出安全隐患问题未消除的企业;六是没有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张贴产品流向标识的企业。

  三、突出强化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重点。一是加强对退出、吊销许可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许可证过期、暂扣、责令停产企业的检查,严防非法违法组织生产;二是加强整改建设期间企业的监管,严禁边施工边生产;三是严禁生产企业转包分包、 “三超一改”(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委托加工、冒牌贴牌生产以及超能力突击生产;四是加强对批发企业积压的超标、过期等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的监管,严禁销售给零售单位和个人;五是严格执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落实以销定产,严禁超量储存。

  四、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一是不断完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二是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奖励力度,加强舆论宣传,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事故和案件调查处理结果,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醒与震慑作用。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并督促抓好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4年9月4日

附件2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醴陵市“9.22”重大火药爆炸事故和新晃县“9.23”较大燃爆事故的通报

(湘安办明电﹝2014﹞4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9月22日15时许,株洲市醴陵市浦口镇保丰村南阳出口花炮厂发生火药爆炸事故,目前造成13人死亡,1人失踪。9月23日5时30分,怀化市新晃县鲁湘钡业公司包装车间检修雷蒙机(粉碎机)时,因违规动火发生燃爆事故,造成5人死亡。
“9.22”重大火药爆炸事故发生后,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立即作出批示,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全力以赴抢救受伤人员,做好死亡人员善后和家属安抚工作,调查事故原因,及时准确公开信息。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当即做出批示,要求全力做好受伤人员抢救工作,对面上安全情况作全面检查,举一反三,坚决遏制事故多发频发现象,并全力做好伤亡家属安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又于9月23日上午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处置工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肇雄批示,要高度重视,全力救治受伤人员,认真做好家属安抚和事故善后工作,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原因,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副省长张剑飞受徐守盛、杜家毫委派,率领安监、卫生等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经初步分析,两起事故均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肇事企业都存在重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南阳出口花炮厂没有申请高温停产后的复产验收,擅自违规组织生产;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将包装材料工房改为敷球车间,筒子库改为成品小礼花包装工房;超许可范围组织生产,违规生产小礼花;严重超药量、超能力生产;成品库严重超量储存。新晃县鲁湘钡业公司包装车间检修雷蒙机(粉碎机)前,未及时清除现场硝酸钡粉尘,违规动火焊接设备时,可燃物与强氧化剂混合形成了爆炸性混合物导致事故发生。这两起事故发生在全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六打六治”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充分暴露出我省一些企业和业主不顾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安全管理不到位,甚至唯利是图,铤而走险,疯狂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严重问题;暴露出一些地方、部门对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严格要求置若罔闻、敷衍应付,作风不扎实,监管不得力,措施不过硬等突出问题。对发生上述责任事故的株洲市、醴陵市、新晃县予以通报批评,责成株洲市政府分管负责人、醴陵市和新晃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省政府作出深刻检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警醒,强化责任

  尽管7月以来省委、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强硬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但是一些地区和行业领域仍然事故多发,特别是“9·22”重大火药爆炸事故的发生,使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凸显。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高度警醒,务必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采取非常措施,共同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和底线。必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合力。特别要通过严格执法、宣传教育培训等措施,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近期省安委会检查发现,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六打六治”的政令在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一些乡镇和企业甚至无动于衷、无所作为。各地区务必高度重视,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带队检查抓督促落实,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切实强化督查督办,坚持“四不两直”,深入暗访暗查。凡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无部署、无行动的要坚决予以事前问责,问责结果要报省安委办备案,确保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到一线、到岗位。

  二、举一反三,严抓严管

  (一)大力开展烟花爆竹停产整顿。即日起,全省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一律停产整顿,未经县级安监部门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得复产。县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专人跟踪检查,监督每一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坚决停产到位。要督促企业严格对照《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隐患台帐要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级安监部门备案;隐患逐项整改合格后,复产验收评估报告经县级政府分管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才能复产。对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的,要严厉处罚;对只停产不整顿或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要提请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隐患整改不彻底、不到位,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允许生产。要组织安监、公安、交通运输、工商、质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复产企业的现场安全监管,严厉查处“四超两改”、非法生产经营等行为。积极推进烟花爆竹企业整顿关闭,大幅度压减烟花爆竹企业数量,并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不再新建和搬迁重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政策要求。

  (二)持续开展三项专项检查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坚持“零容忍”,发现一处、交办一处、复查一处,通过严格执法,依法打击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企业,形成高压态势。深入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大力开展危化品安全隐患专项大检查,严格动火作业。深化油气输送管道、城市燃气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确保管道管网平稳运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可控。加快推进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密切关注煤矿瓦斯、透水、火灾等问题,加强对矿井人车的管理。突出抓好隧道交通安全、危化品运输车和客车、校车安全,加强路面执法力度和源头管控力度,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非法载客、非法运输等违章违规行为,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严格落实签单发航制度,严厉查处船舶非法载客和超载行为,确保水运安全。对停产整改的煤矿,绝不允许边生产、边整改。非煤矿山要在抓好整顿整合的同时,加强监管执法,严防企业赶进度、忽视安全管理。继续加大对危、险、病尾矿库的治理力度,加强尾矿库值守,严防溃坝事故发生。加大对酒吧、商场、KTV、大型游乐场所等公众集聚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切实改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条件,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深入开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提升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与此同时,质监、机械、轻工、纺织、电力、粮食、农机、旅游等行业和领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落实主体责任,继续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要在前一阶段全面排查和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整治。坚持“零容忍、严执法”,对照《湖南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湘政办明电〔2014〕105号)、《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确保打出成效。安监、公安、交通、国土、煤炭、煤监等部门要牵头抓好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煤矿、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冶金等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特别是县乡政府要认真落实“打非”责任,立即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坚决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单位,坚决抓捕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坚决查办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坚决保持严管高压态势,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追责,打到痛处

  依据有关规定,省安监局已报请省人民政府即日成立事故调查组,对“9·22”重大火药爆炸事故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责成株洲市对南阳出口花炮厂法人代表夏雪祥,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控制措施;对醴陵市政府副市长刘新华,浦口镇党委书记谢世军、镇长文建纯,醴陵市安监局总工程师汤中亮、执法大队大队长屈卫国,予以先期免职处理,其他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待事故调查结束后再依法依规处理。对新晃县“9·23”较大燃爆事故,省安委办予以挂牌督办,怀化市要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在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的基础上,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真正起到“一地出事故,各地受教育”的警示作用。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