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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安监局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常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08-14 17:00 字体:【

常安监发〔2014〕17号

各区县市安监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近段时间,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频发,“7.15”湖南鹰鲲油墨有限公司硝化棉燃烧火灾事故、“7.25”鼎城草坪镇蒋国萍甲醇火锅燃料非法经营店甲醇燃烧火灾事故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给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敲响了警钟,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4〕6号)、《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专项大检查的通知》(湘安监明电[2014]6号)、《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专项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安办明电[2014]10号)精神,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运输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解决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确保危险化学品行业不发生死亡人员安全生产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厉打击危化品行业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

  目前,全市危险化学品行业非法经营储存现象突出,非法加油站(点)和非法甲醇经营、储存点数量不少,非危货车进入企业运输危险化学品现象也常有发生。为打击非法行为,各区县市安监部门要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一)立即开展排查摸底。组织所属乡镇,村(居)委会、对危险化学品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特别是要对城郊甲醇(火锅燃料)、碳氢油、乙醇(酒精)等液体燃料非法经营、储存点和火锅燃料非法生产作坊以及成品油非法经营点进行地毯式的专项排查,建立台账,并于8月31日前将排查情况上报市安监局。

  (二)全面开展打击行动。在排查的基础上,对符合安全条件的甲醇、碳氢油、乙醇等液体燃料经营店以及成品油经营点,立即责令其申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对安全条件不合格,无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立即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取缔关闭。

  (三)严禁使用非危货车运输危化品。对进入企业的危货车辆实行台账登记制,确保有关人员随时可以查询到进出企业的每车危化品的运输车辆与司机。企业从现在开始,必须建立危险化学品收发货(流向)台账,凡进出企业的每车危化品的运输司机必须在危化品收发货(流向)台账上登记其车牌号和司机的手机号,并由司机签字,严禁非危货车将危化品运进或运出企业。企业购销危化品的总量(含产品和原材料),应等于危化品收发货(流向)台账上登记的危货车运输总量。

  二、切实规范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

  目前,全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各种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重点部位没有按有关标准进行规范化管理等。为此,各区县市安监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一)从严落实有关制度和规定

  1、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每月5日前,区县市安监部门必须督促有关企业将上月隐患自查自改情况上报市安监局。

  2、严格执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湖南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特别是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动火、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制度。

  3、落实危险化学品收发货(流向)登记签字制度。危险化学品企业和非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企业必须建立危险化学品收发货(流向)台账,严禁向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购买或出售危险化学品。

  (二)从严执行重点部位和设施的设计规范标准和要求

  1、危险化学品仓库。一是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56-2006)有关规定,合理划分防火区;二是按照《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的规定,规范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三是完善危险化学品告知牌;四是合理配置消防器材;五是开展员工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

  2、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一是科学设置围堰,围堰容积应大于围堰内最大罐的容积;二是完善防雷防静电装置;三是设置防晒降温装置;四是设立危化品和重大危险源告知牌。

  3、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联锁装置。定期检测、投入正常使用。

  4、设计不规范的在线生产储存装置。在10月底前,必须聘请有医药化工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诊断,且在2014年底前完成整改并验收合格。

  5、重大危险源。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的要求,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和应急救援演练,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要处于正常运转。

  三、加快推进加油站标准化建设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24号)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铝镁粉生产企业和成品油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加油站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为加快推进我市未达标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各区县市安监部门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一)从现在起,对没有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加油站,一律停止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二)未达标加油站,必须在2014年10月底以前达标,否则,一律停产停业整顿,整顿仍未达标的,将提请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有效期三年,到期后,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或复评不合格的加油站,不予延期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四、严格安全许可准入

  为了加强源头管理,减少城市工业灾害,各区县市安监局要依法依规严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关,严格许可准入。

  (一)危险化学品新建项目准入条件。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进入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生产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应达到1000万(不含土地投资)以上,生产剧毒化学品企业、车用甲醇调配企业以及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危化企业,其固定资产投资额应达到3000万(不含土地投资)以上。

  (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含非危险化学品企业内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经过“三同时”审查(安全审查),车用甲醇加注站必须经当地县级政府批准,并且按每个县最多5家的规模进行规划布点,严格按照加油站标准建设。

  (三)许可证的延期换发。延期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5号)的要求严格执行。对于下列情况不予延期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提出延期申请的企业,不予延期换证,将按申办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程序办理。

  2、市安监局现场核查时发现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不予延期换证。

  3、安全生产标准化没有达标的企业,不予延期换证。

  常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