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注销《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公告(第1期)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2022-03-30 16:13 字体:【小 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常德市鼎和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予以撤销。现予公告注销。 附件:注销《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编号 常德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3月30日附件:注销《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编号序号企业名称证书编号1常德市鼎和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湘)PF〔2021〕00329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