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应急救援中心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一览表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服务规范 | 备注 |
矿山应急救援 | 湘价函〔2012〕100号 | 按《矿山救护规程》的规定,提供抢险救灾和日常安全检查,排除重大安全隐患。预防性检查和救灾路线巡察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 1.矿山应急救援服务费按矿井采矿许可证核定的生产能力交纳。 2.对矿金发生较大及上火复杂事故灾难,矿山救护队经抢险救援指挥部决定参加非协议单位抢险救灾的,非协议单位应承担相应救援服务费用。 | ||
1.金属与非金属矿露天矿井 | 元/吨年 | 0.2(年收费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 |||
2.地下矿山 | 0.3(年收费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 ||||
3.一、二等尾矿库 | 万元/年/座 | 1.2 | |||
4.三等尾矿库 | 0.8 | ||||
5.四、五等尾矿库 | 0.5 | ||||
6.矿产资源勘察企业 | 0.4 | ||||
7.采掘施工企业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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