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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曝光两起违规动火作业典型案例

来源:常德日报·常德融媒客户端 2025-09-02 08:25 字体:【

近期,常德市各地围绕“管控动火风险、规范保温材料使用”深入开展动火作业、保温材料突出风险隐患检查工作。常德市消防救援支队曝光了两起违规动火作业典型案例。 

汉寿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某公司废弃厂房有火灾警情。经核查发现,在未经当地相关部门审批、未落实主体责任和动火作业“六必须”的情况下,曾某指使未取得电焊证的姚某使用氧割工具进行动火作业,飞溅焊渣引燃废旧烟管上的油漆渣及周边可燃物造成火灾。曾某与姚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汉寿县消防救援大队予以立案调查,并分别给予曾某、姚某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临澧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县文旅局、县商务局对临澧县某影视有限公司进行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动火作业联合检查,现场未发现该单位有动火作业情况,但在核查历史动火作业资料时,发现其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不完善。

为此,检查人员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并明确要求该单位后续进行动火作业必须按规定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动火作业是指电焊、气焊、气割作业以及使用喷灯、打磨、砂轮、电钻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施工作业,动火作业人员要有资质,动火手续要审核。

常德消防提醒: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人员分工职责明确,加强对进场施工操作人员的审查,在安全措施上严格把好关。

营业场所严禁焊接作业。正在营业、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油漆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

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经国家正式培训考试合格的动火操作人员,并且作业项目要与其取得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中具备的资格相符。

作业前清理可燃物。作业前,应把周围的可燃物移至安全地点,如无法移动可用不燃材料封盖。

作业时配备灭火器。进行现场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应设置动火监护人。

作业结束彻底消除火种。施工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消除火种,彻底清理工作现场,并进行一段时间的监护,没有问题再离开现场,做到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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