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作风建设在行动】常德市应急管理局:“轻违不罚”暖企心
“我们根据上一次执法检查中发现涉嫌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经集体研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你公司这次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9月12日,常德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临澧县鑫鹏烟花原材料防潮剂厂负责人晏江文宣布了如上处理结果。
听到宣布处理结果后,让晏江文倍感意外,长舒一口气,激动地说:“此举不仅为我们免除了2万元的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保护了企业的诚信。一旦企业被行政处罚后,如不及时进行修复,将会对生产经营及发展带来严重制约。”免罚并不是让企业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松懈,晏江文当着执法人员郑重承诺,一定以此为戒,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
执法现场
前段时间,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对危化生产企业临澧县鑫鹏烟花原材料防潮剂厂实施计划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拟定了2023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在实际操作中,上半年该企业只进行了一次专项应急演练,且未按要求进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其行为涉嫌违法。
执法现场
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前期调查取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提出对该企业给予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建议,并提交市应急管理局法规科进行法制审核。法规科审核后,出具了不予处罚意见书。9月11日,该局案审会召开会议进行集体讨论,最终认定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除了该企业,市应急管理局也为常德市润美食品有限公司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帮助指导企业整改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安全发展。“我们作出这样的决定不是在执法方面随意降低裁量等标准要求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纵容,而是采取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指导企业及当事人及时改正,促进企业健康安全发展。”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如实告诉记者。
今年以来,市应急管理局坚决贯彻市委“干部作风建设年”部署要求,并把成果转化成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过程,该局严格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生产经营单位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等28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实行“轻违不罚”,真正做到执法检查“刚柔并济”,全面彰显行政执法中的人文关怀,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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