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完成安全生产“三法一条例两办法一规定”执法检查
10月28日至29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检查安全生产“三法一条例两办法一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三法一条例两办法一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这标志着市人大常委会完成本次安全生产“三法一条例两办法一规定”执法检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推进方案和2024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今年9月至10月,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常德市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简称安全生产“三法一条例两办法一规定”)情况进行了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中,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紧扣法律规定、聚焦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监督实效,围绕园区和企业生产安全、城乡消防安全等五大重点领域,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9个县市区、6个管理区以及市应急、公安、消防救援等9个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另外,还有10个市直单位进行了书面汇报。
其间,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人大代表作用,推进代表进站履职,动员全市五级人大代表收集民情民意、问题线索;邀请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国家、省、市人大代表和专家就近就便参与执法检查工作。
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共发现问题208个。此前,在各地(单位)执法检查座谈会上,各执法检查小组已经向当地人民政府或管委会等进行了交办。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结合此次审议有关情况,提出相关审议意见,交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并切实加强对执法检查问题清单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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