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常德市严厉打击摩电车辆九类违法行为
9月9日,记者从常德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即日起至12月31日,常德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九类违法行为,强力惩治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在销售、维修、路面通行等环节违法乱象。
新闻发布会现场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由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行动主要针对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驾乘人员实施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非法拼装、改装、加装,“飙车炸街”,未依法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酒驾醉驾,不按规定地点、区域停放等涉及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九类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就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工作、摩电车辆路面交通违法的执法处罚标准、合规准入车型的界定、群众购车上牌的注意事项、维修企业的监管查处措施、共享单车头盔管理办法等有关内容,现场详细回答了新闻媒体记者的提问。
新闻延伸:
严厉打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九类违法行为——
一、严禁违规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对电动摩托车、超标电动车进行“无牌无证可在城市道路、公路上行驶”等虚假宣传的依法查处。
二、严禁机动车(含摩托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严禁电动自行车维修经营者拼装、改装动力装置,拆除或者改动限速装置,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蓄电池。
三、严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车人实施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未悬挂合法有效号牌、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行为。
四、严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车人在行驶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五、严禁驾驶拼装、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严禁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六、严禁“飙车炸街”,即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含摩托车)轰鸣、疾驶;严禁机动车运行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或者在禁止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时间违规使用声响装置。
七、严禁未依法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驾驶摩托车。
八、严禁饮酒后、醉酒后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九、严禁摩托车不按规定地点停放;严禁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区域停放。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