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津市一加油站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被挂牌督办
近日,常德各级消防部门密集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津市市消防救援大队在行动中查处了一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违法行为,判定该单位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已提请津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挂牌督办。
根据国务院、省、市部署,近日,常德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高层建筑、居民自建房、城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等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非法违规行为、设施设备故障等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在津市市药山镇224省道与306省道交汇处的中油石化有限公司,消防监督人员在排查中发现加油站站房二楼五间房有四间被违规设置成员工居住场所,且室内有大量易燃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消防监督人员对该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并督促其于2023年4月20日整改到位。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 5.2.2条的规定,经集体研究,津市消防救援大队判定津市市中油石化有限公司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已提请津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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