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乡镇安监队伍建设问题的交办函
安乡安全生产委员会:
根据部分市政协委员和你县县委办调研反映,你县乡镇安监队伍建设中存在安监人员身份尴尬、安监专干不“专”、人心不稳等问题。市安委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研究,现责成你县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常办发[2015]10号)精神,严格落实县、乡两级安监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严防人员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严防“8.28”事故血的教训重演,确保安监机构健全,人员稳定,责任落实。请于4月8号前,将有关县、乡安监机构建设情况报市安委办。
(联系人:张凯,联系电话:7703283)
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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