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安乡县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常德市生产安全一般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安委办决定对安乡县“10.19”石龟山大桥安乡岸梁场龙门吊倒覆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并派出事故调查督导组对此次事故查处工作进行跟踪督导。
请你县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组织有关部门抓紧进行事故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经你县安委审查同意后,请及时报市安委办审核。经市安委办审核后由你县负责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市安委办备案。
附件:安乡县石龟山大桥安乡岸梁场龙门吊倒覆事故调查督导组成员
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25日
附件
安乡县石龟山大桥安乡岸梁场龙门吊
倒覆事故调查督导组
组 长:市安监局副调研员 高晓华
成 员: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支队长 杨烨
市安监局事故调查科科长 王俊
市交通局安全科副科长 罗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