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永州市宁远县张连辉养殖场“9·24”较大墙体倒塌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永州市宁远县张连辉养殖场“9·24”较大墙体倒塌事故的通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日
湘安办明电﹝2017﹞46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省属有关企业:
2017年9月24日17时50分,宁远县水市镇杨家山村一在建养殖场在化粪池施工过程中发生防渗漏墙体倒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经初步调查,该养殖场属于个人投资建设(项目投资约300万元),占地面积约20亩,其中化粪池长约20米,宽约3米,深约3米;项目选址通过了宁远县畜牧水产局的批复并在所在乡镇备案,但未到建设、环保、国土、林业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开工建设也未到所在乡镇备案,属非法建设。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我省一些地方对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漏管失控,地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定流于形式,相关部门对履行行业监管和执法监管的职责不清,存在缺位、失职失责、不依法监管现象甚至不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开展得不深入、不全面、不彻底。这起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前夕,性质恶劣,影响很坏。
按照省委书记杜家毫“事故发生在哪里、督查就到哪里、问责就到哪里”的要求,省安委办立即组织对宁远县开展了现场督导,并对宁远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警示约谈。根据有关规定,省安委办和永州市人民政府已责成宁远县委、县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八条断然措施”的规定,对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畜牧水产局分管负责人和水市镇镇长予以先期免职,对水市镇党委书记予以停职、专抓安全生产;省安委办决定对该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挂牌督办,并立即对宁远县人民政府实行“黄牌警告”预警告。
今年以来,我省农村工程建设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先后发生了溆浦县“7∙10”山林开发建设施工人员翻车、沅陵县“9∙3”在建房屋坍塌、麻阳县“9∙9”农村道路施工车辆伤害和本次宁远县“9∙24”在建养殖场墙体倒塌等4起较大事故,另有多起涉及农村道路改扩建、村民建房、电力施工、民办电站改造施工的一般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农村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监管,有效遏制农村在建项目事故多发的势头,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一、迅速行动,全面开展农村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级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畜牧水产)、林业、水利、旅游、电力、通信、扶贫开发、水库移民开发及其他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深刻吸取今年来特别是近期以来我省农村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农村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和部署,针对前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特别是农村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监管盲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要迅速集中力量,对全省各类农村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查基本建设程序。要检查项目是否依法依规由有关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招标投标是否规范、质量和安全是否依法受监。二是查水文、气象、地质等勘察设计的深度和基础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设计是否安全可靠。三是查项目管理。要检查建设单位(项目业主)是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管理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健全,工程有无转包和违法分包,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监理工作是否到位。四是查关键环节。要查清起重机械、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深基坑工程、模板支撑系统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五是查施工工艺。要检查是否严格按施工工艺操作,是否满足工程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的要求。要严格落实项目审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业主等单位的责任,对查出的问题,要督促有关单位逐项制定具体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彻底地加以整改消除。对问题严重的,要责令其停工处理。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二、厘清职责,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监管。
首先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县市区和乡镇政府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对各类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和巡查检查,按照“一单四制”要求对每一个农村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排查,纳入有效监督管理。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和辖区农村在建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厘清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管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农村在建工程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避免出现安全监管盲区。其次是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各级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电力、通信、农业(畜牧水产)、林业、旅游、扶贫、水库移民开发等部门要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本行业(领域)所有农村建设工程开展一次地毯式的大排查,建立起所有审批项目的“一单四制”,及时指导、督促项目承办单位依法报建,通过项目建设情况告知、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移送等方式与有关农村建设工程安全的执法监管部门形成工作联动,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再次是落实部门执法监管责任。各级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负有执法监管责任的部门,要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依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谁有权、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和“谁负责监管合法,谁就要负责打击取缔非法”的原则,切实履行本行业(领域)建设工程的安全执法监管职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规范各种农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本行业(领域)工程建设安全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对投资、审批项目的监管,督促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坚决杜绝“批而不管”、“不告知、不督促、不向有关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备”甚至越权审批、违法建设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三、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非法违法建设施工行为。
宁远县“9∙24”在建养殖场墙体倒塌事故充分说明,我省部分农业(养殖业、渔业)开发、林业开发、移民开发、扶贫开发、旅游开发和惠民工程仍处于失控漏管状态,不依法依规报备、报监,非法违法转包、分包,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等现象仍然严重,建筑施工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仍然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没有得到真正落实,没有取得真正效果。各级各相关部门必须按照相关职责和“四个一律”的要求,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重点打击未按规定进行工程报建、未按规定招标、未按规定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开工审批而擅自施工等严重违法行为。对手续不全或无证施工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停工取缔;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责令停工整顿,予以曝光;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按“一单四制”要求督促整改到位。
四、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各级交通、建设、农业、林业、水利、旅游、电力、通信、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各类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技术规程与标准,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救援体系。对因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严格,安全投入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市州安委办速将本通知转达至本辖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和重点建设项目单位,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严控农村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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