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通知
常安办明电〔2018〕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18年2月3日,我市安乡县大湖口镇新剅社区一闲置棉花剥绒厂发生爆炸事故,涉嫌烟花爆竹非法储存。事故造成1死2失踪。事故发生具体原因及伤亡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这起事故发生在岁末年初的关键时期,发生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期间,发生春节即将来临之时,发生在全国“两会”即将召开的特殊时期,损失惨重,影响恶劣,教训深刻。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我市一些地方非法违法行为十分严重。当前,正是烟花爆竹产销旺季,也是非法生产经营猖獗期和事故多发期,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切实加强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和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特别是“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常德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安发〔2018〕1号)以及《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安委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常安办明电〔2018〕1号)文件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切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要求落实到位,坚决严防事故再次发生。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区县市主要领导要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作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组织协调安全监管、公安、城管、交通运输、工商、质监等部门及乡镇(街道)基层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组织,落实监管措施,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及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组织公安、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堵塞监管漏洞,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击。对工作开展不力、失职漏管,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现象突出甚至发生事故的,要严肃问责。
二、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要对废弃厂房、院落、出租房、零售商店等可能从事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窝点,对有生产烟花爆竹传统和出现过非法贩制、储存烟花爆竹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安排专人实施重点管控,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加强对退出、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检查,对已经实施退出关闭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及私接动力电、家庭用电量异常、屋内有机械声响的房屋作为重点排查对象,登门检查、逐人过筛,严格落实管控措施。要巩固烟花爆竹运输“两头查、中间堵”管控措施,加大装卸查验和路面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未取得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运输非法烟花爆竹,以及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车辆或者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的追根溯源,对生产、经营、运输各环节查获或者事故暴露出的非法行为,一律进行倒查,务必要查清非法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来源、销售、运输渠道,全面捣毁非法行为利益链条。要重点加强对农村地区的烟花爆竹排查监管力度,加大对乡村零售商店的排查,一经发现有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要严厉处罚措施,坚决杜绝农村零售商店非法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从今天起到春节前,各区县市排查专项行动要每天向市安委办报送情况和进度。
三、全面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
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严禁企业“三超一改”(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行为,严禁分包转包生产线、工(库)房和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严禁非法委托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加工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要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治理,严禁集中连片经营、经营场所超量储存以及违规在许可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经营超标违禁烟花爆竹,坚决取缔“下店上宅”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点。要严格按法定条件、程序、时限实施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安全许可。要强化烟花爆竹流向管控措施,督促企业使用信息系统严格登记烟花爆竹流向,对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烟花爆竹采取禁售、禁运措施。
四、依法严肃查处烟花爆竹各环节非法违法行为
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单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依法给予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照的处罚。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构成犯罪的,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要求,及时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
一是要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认识,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等非法违法行为。二是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新旧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各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深刻剖析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和烟花爆竹引发事故的典型案例,切实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三是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举报途径的宣传,利用安全生产12350有奖举报电话加大对举报的奖励,让群众参与到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监管中来,形成“政府组织、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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