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领导带队督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通报
常安办发﹝2018﹞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市安委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2月28日至3月20日,九位市级领导带队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落实情况开展了大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的总体情况
本次督查共分为九个督查组,由九位市级领导带队,九个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牵头,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对九个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了全覆盖的督查。据统计,共查出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61处,其中武陵区6处、鼎城区4处、汉寿县10处、桃源县7处、临澧县3处、石门县9处、澧县5处、安乡县1处、津市市14处、西湖管理区1处、西洞庭管理区1处,提请追责3人。
二、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责任传递不到位。1月19日,省、市相继召开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动员部署会,市安委下发了《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常德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安发﹝2018﹞1号),2月4日和2月26日,又分别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会上均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进行了反复强调。从督查反馈情况来看,各地各部门虽然召开会议进行了贯彻部署,但责任传递逐层减弱,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 “上面热、下面冷”的现象。到乡镇就是会上一句话带过,没有任何安排部署。如津市市药山镇人民政府,党委会会议记录本上就只有“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一个标题,没有任何研究部署的内容,津市工业新区管委会、澧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澧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均没有任何相关行动的研究部署内容。
(二)监管执法不严格。没有真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监管执法存在“走过场”、“搞形式”等问题,怀有侥幸心理,致使许多重大安全隐患得不到监管,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严惩。如石门县城区一桥,主拱圈肋铰缝脱落严重,桥台、拱上立柱多处裂缝、构件混凝土破损,护栏断裂,人行道板上的井盖井圈破损严重,石门县政府、县住建部门均未进行监管,汉寿县的国稳加气站、圣都大厦等企业,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经营。从建设施工到使用经营均未被监管部门查处。尤其是国稳加气站,现场安全管理十分混乱,营业厅旁建有厨房,厨房内存有2个天然液化气瓶,加气站使用明火,一旦引起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三)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执法不严格,就不能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阳奉阴违现象严重。这次反馈的大部分隐患和问题,都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引起的。例如澧县的泽通物流实业有限公司对离港船舶未进行有效监管;中弘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现场无警示标志、安全员擅离职守、未佩戴安全帽;安乡县的晋煤金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无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记录、未配备安全注册工程师等;
(四)宣传培训不到位。根据督查反馈的情况,各区县市,尤其是乡镇,未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进行有效宣传,街上没有宣传标语、宣传广告,群众不知道“打非治违”举报电话等。安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从业人员等相关人员未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意识薄弱,监管能力和自防自救能力较低。如临澧县的湖南福泰物流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层人员没有培训证件;津市市的民生运输有限公司无员工培训计划、未组织系统培训;武陵区的春天百货、步步高超市等新招人员不会使用灭火器;桃源县的鑫达砂石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泰南站砂石有限公司、大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均存在教育培训不规范的问题。
(五)隐患排查不到位。各地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面还不够认真、不够彻底,留有很多死角。如鼎城区的鼎城一中、周家店镇中学、朗州高级中学,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的西湖一中、西洞庭一中,都存在学生宿舍无消防安全逃生门的问题;石门县的大汉新城二期,未经复工复查就擅自开工建设;津市宏达运输有限公司未建立企业隐患台账等。
(六)隐患整改不到位。这次督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有一部分与去年市委市政府交办的469处隐患和问题是类似或者重复的,有些问题是各地各部门早就发现了,但是一直未整改到位。例如汉寿县太子庙境内的S025线(1km+50m)事故多发路段,2017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该路段予以了督促整改,但至今未按要求整改到位。
三、严肃责任追究
对于此次督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市安委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 “隐患即事故”的要求,对于相关单位和个人,从以下三个方面严肃处理:
(一)严肃追责一批。对此次督查中因履职不力,监管不严等问题,被提请追责的津市市海事处、桃源县农机监理站站长张英、汉寿县蒋家嘴镇分管负责人等3个单位和个人,市安委将把相关情况移交市监察委,启动事前追责程序,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二)通报批评一批。对于此次督查中发现的存在有重大隐患的企业,如武陵区火车站农贸市场、鼎城区源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汉寿县国稳加气站、圣都大厦、桃源县食健堂合作社公司、临澧县湖南福泰物流有限公司、石门县杨岭岗水厂、澧县中弘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安乡县晋煤金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津市市民生运输有限公司、宏达运输有限公司等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该整顿整顿、该处罚处罚、该关停关停。
(三)分级约谈一批。对于此次督查中查出的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区县市政府和监管部门责任人分级进行约谈,如津市市药山镇人民政府、津市市工业新区管委会、澧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澧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石门县住建局负责人、汉寿县住建局负责人、汉寿县消防大队负责人、汉寿县安监局负责人等由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约谈;对于汉寿县、石门县、津市市等区县市分管负责人,由市安委进行约谈。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
各地各部门要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结合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不懈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要通过暗访督查和联合执法等措施,公开严惩一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形成新一轮“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二)全面谋划好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
2018年,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继续深入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智慧安监”建设,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狠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严格安全监管执法,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稳步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
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提出的“到2020年,城市安全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建成一批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目标,以创建安全生产示范县、示范乡为基础,以三个体系建设为保障(风险评估体系、隐患排查体系、应急救援体系),以“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和“十大平安建设”为抓手,以建设安全生产体验馆、安全主题一条街、安全文化长廊和主体公园等十大项目为载体,稳步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
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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