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巡查组第一次安全生产巡查情况的通报
常安办发〔2018〕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
依据市安委《2018年常德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3月份以来,市安全生产监察专员对津市市、临澧县、澧县、鼎城区、武陵区等五个区县市1个职能部门、2个市场、3个园区、4个敬老院、5个乡镇、5家企业共20个单位进行了抽查。现将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好的方面:一是大部分区县市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较好的落实领导责任,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给予了人、财、物的保障。二是大部分企业能够设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立了较全面的安全制度与操作规程,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投入与保障到位,较好的履行了企业的主体责任。
存在的不足:一是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园区)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不到位、“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未落实。巡查“打非治违百日行动”落实情况时,津市市药山镇党委会记录只显示议题,未见学习研究、安排部署;临澧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未按照“三个必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把安全生产工作完全交给太平街道办事处安监站,党工委记录无安全生产学习研究、无“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研究部署情况;澧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无专人监管、无经费、无编制;津市工业新区街道党委政府宣传力度不够,巡查发现街道工作人员对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12350不清楚。二是湖南福泰物流有限公司(临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三是津市市药山镇人民政府、武陵区商务局对重大安全隐患未按“一单四制”要求落实。四是鼎城区周家店敬老院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具体问题祥见附表)
望各单位接此通报后,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举一反三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附件:安全生产巡查问题(隐患)清单
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
附件:
安全生产巡查问题(隐患)清单
序号 | 区县市 | 单位(企业) | 存在问题(隐患) |
1 | 临澧 | 临澧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经开区管委会违反了《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第二条,管行业没有管安全,把安全工作完全交给太平街道办事处安监站,党工委会记录无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无“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研究部署。 |
2 | 临澧 | 湖南福泰物流有限公司 | 1.制度不完善,修订制度不及时。检查发现企业制度还是2013年的,未及时修定; 2.教育培训不够全面,未全员额、全要素培训。表现在以会代训内容比较多,未见培训计划、培训教案与培训合格证明资料等; 3.个别人员无上岗资格证如黄斌等未见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件。 |
3 | 临澧 | 临澧县烽火乡人民政府与养老院 | 养老院无明显安全疏散标识。 |
4 | 临澧 | 临澧县修梅镇 | 敬老院安全检查记录非检查人填写。 |
5 | 澧县 | 澧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1.澧县人民政府对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未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乡安全生产能力建设的意见》第七条的要求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未配备监管人员。 2.管委会党委会记录本上未见“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研究、部署情况和落实。 |
6 | 澧县 | 澧县腾飞化工有限公司 | 存在的问题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责任制制定不完善,未按照定人、定岗定制责,领导带班制度没有落实。 |
7 | 津市 | 津市市药山镇人民政府 | 1.党委政府对安全工作未引起重视。2月4号召开的党委会,记录本显示“打非治违百日行动”标题,未进行研究部署; 2.政府对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306省道旁烟花爆竹的门店存在“下店上宅”情况。 |
8 | 津市 | 津市市药山镇文昌阁养老院 | 未见2018年安全会议记录,未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
9 | 津市 | 津市工业新区 | 管委会党委政府对安全工作没有引起重视。1.党委会记录本未显示“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研究部署情况;2.对企业复工复产的情况不清楚,未制定复工复产方案。3.政府宣传力度不大,政府工作人员对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12350不清楚。 |
10 | 武陵 | 武陵区商务局 | 2017年8月18日,该局检查出春兰家具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无消防喷淋系统并做重大隐患交办。2018年3月2日,该局又查出春兰家具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无消防喷淋系统,未见隐患销号手续。 |
11 | 鼎城 | 鼎城区桥南市场 | 机动车辆占用应急疏散通道,导致应急疏散通道不畅。 |
12 | 鼎城 | 鼎城区周家店镇镇政府及敬老院 | 1.周家店敬老院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2.周家店敬老院内有一条5米宽30米长的水沟无安全防护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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