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安发〔2018〕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2月5日
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指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继续深入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智慧安监”建设,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狠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严格安全监管执法,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为谱写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新篇章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创常德发展新局面作出应有的贡献。工作目标: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三下降一杜绝”,坚决遏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一、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一)认真学习宣传。通过采取中心组学习、举办研讨会、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企业,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学习党的十九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入巩固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学习《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增进全社会共识,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坚守安全生产底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创建安全生产示范城市奠定良好的安全生产思想理论基础。
(二)强力推进《意见》落地。在市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发展任务,各区县市、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具体抓落实。市安委办制定出台《常德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清单,逐项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进度和成果形式。各相关部门、相关单位要对照清单,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和责任,按照规定的工作要求和时限逐项抓好落实。各区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办法,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三)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探索出台《常德市安全生产巡查制度》,设立安全生产巡查专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巡查。对巡查出的安全隐患,严格按照“一单四制”管理,对巡查中发现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把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意见》情况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督办事项,按照任务清单和时间表,定期巡查,全程跟踪。把安全生产巡查情况作为检验各区县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依据和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安全生产巡查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巡查情况,对安全生产工作推动落实不力的,通报批评;对做得好的,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四)积极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提出的“到2020年,城市安全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建成一批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目标,出台《常德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意见》;以三个体系建设为保障(风险评估体系、隐患排查体系、应急救援体系),以“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和“十大平安建设”为抓手,以建设安全生产体验馆、安全主题一条街、安全文化长廊和主体公园等十大项目为载体,全面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
(五)积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现安监系统市县联动,紧扣市委开放强市产业立市发展战略,围绕企业和人民群众关注的安全生产热点和难点问题,聚焦安监部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进一步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依法治安、文明执法,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一证双卡”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简化行政许可程序,优化行政许可服务,做到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结,为监管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助推开放强市、护航产业立市。
(六)加强职业病防治一体化监管。建立职业病预防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体系,在桃源试点形成可复制经验后,在全市推广,彻底解决安全生产“重红伤,轻白伤”的难题。建设全市职业健康信息化监管平台,督促区县市依托现有医疗资源设置职业健康技术服务平台、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平台。加强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开展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现状评价和调查摸底。认真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执法,抓好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七)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级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任务,督促各区县市进一步健全各区县市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述职制度,修订完善《常德市市级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完善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
(八)继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要求,督促企业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理念,引导企业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到依法生产经营和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继续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冶金、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领域树立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标杆企业,使其他企业学有所样。继续指导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九)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界定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完善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修订完善《常德市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促进各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十)强化责任考核及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市政府出台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强化较大及以上事故防控情况考核,严格实施“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对发生了较大及以上事故、符合“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规定情形的,坚决予以“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加大安全生产在政府绩效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考核中的权重。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建立安全生产领域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监管执法追溯制度,严肃查处相关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严格事故直报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
三、强力推进依法治安
(十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在全市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突出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打击企业“三违”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和“12350”安全生产违法有奖举报电话的宣传,营造声势,发动群众参与,形成监管合力。
(十二)积极开展计划执法。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分类别、分层级、全对接”的要求,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开展计划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建立执法着装统一、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程序规范的安监执法新模式。
(十三)大力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坚持“四个一律”严厉打非治违,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大对重点领域、事故多发行业的执法力度,大力鼓励媒体和公众对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问题的举报,进一步加大对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奖励和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合力。
(十四)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对所有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调查、严肃问责,在规定时间内结案。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长负责制及司法机关异地办案工作制度。加大事故挂牌督办和提级调查力度,从严追究责任。
(十五)加强执法监督和保障。建立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审议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纠错和执法信息依法公开制度,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定期对基层监管执法情况进行督查。建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加强执法保障,积极推动市县政府依标准落实执法经费,充实市县和乡镇监管执法人员,配齐配强执法人员、执法车辆、执法装备。推动设立村(社区)安全生产监管员。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尽快统一安全生产执法标志标识和制式服装。加快推广应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实现执法信息共享。
四、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十六)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按照“分级监控、实时预警”的原则,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对一般事故进行提级调查,确保事故“四下降”。定期开展风险点排查、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分级管控制度。市本级对一般事故实行提级调查。继续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 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认真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风险管控不力或发生涉险事故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实行通报批评、约谈、事前问责等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责。
(十七)强化源头管控,严把安全准入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7号),加强规划设计安全评估;严格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工艺设备材料、从业人员安全准入制度;强化特殊场所安全管控。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
(十八)坚持淘汰不安全落后产能。坚定不移的贯彻省委省政府要求,持续整顿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小企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有效防范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实现煤炭行业健康发展。继续推进不具备安全条件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的关闭退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十九)深入开展十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煤矿和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粉尘防爆、民爆器材、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两客一危”车辆及校车、工程运输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矿山“五假五超”、烟花爆竹“三超两改”、危险化学品违规动火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建立冶金、有色、机械、建材等工贸企业基础台帐的基础上,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涉氨制冷、粉尘爆炸及有限空间等安全专项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平台,对存在安全风险和隐患的领域、环节和场所,实施动态管理,全面排查整改隐患,确保各领域安全生产。
(二十)加强十大平安建设。以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抓手,健全部门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和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城市风险管控,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定期排查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广泛开展平安社区、平安家庭、平安农机、平安校园等创建活动,加强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轨道交通、燃气设施、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测维护,排查重大安全隐患。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确保城市公共安全。加强农村农业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安全监管,加大农村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培训,提升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
五、全面夯实安全基层基础
(二十一)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县乡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要求。明确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港口、风景区等功能区的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完善安全监管体制。
(二十二)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力争年内全市规模企业三级达标率100%,二级达标率20%,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树立一批标杆企业,学有所样。
(二十三)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创建。继续抓好安全生产示范县(区)和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积极组织创建安全生产示范县、示范乡镇,树立一批安全文化示范标杆企业,学有所样,全面夯实安全基层基础。
(二十四)推进“智慧安监”建设。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科技化水平。积极引导、鼓励缺乏技术管理能力的中小型企业通过引入安全服务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大力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高危企业建设智能工厂,实施高风险作业无人化提升。全面启动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应急救援体系、企业安全诚信体系、职防管理体系、远程网络视频监控体系建设,大力推行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推动各区县市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力争年内初步建成覆盖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监督管理对象的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二十五)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健全市、县、乡三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制,逐步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和重点企业应急信息互联互通和应急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管理,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二十六)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以创建安全生产示范城市为契机,加强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力度,推动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制度改革,培育发展安全技术专业化服务机构,调动群团组织、保险机构、新闻媒体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依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等一系列经济政策,制定实施工伤预防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办法。提高安全生产投入。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二十七)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七进活动”。市安委办出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联合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等单位进一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报纸要有专版、电视要有专栏、网站要有专题,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工作动态、知识常识向全社会推介;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曝光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二十八)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特点,有针对性、有创新性的组织开展一系列 “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既要丰富形式、又要确保效果,努力打造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特色亮点。
(二十九)搞好安全生产大培训。继续做好各级安监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安全素质。与湖南安职院进行战略合作,分期分批推荐企业负责人、各级安监人员到湖南安职院进行系统学习、轮训。
(三十)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康杯”竞赛、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知识进校园等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守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在城区主要街道、车站、机场、高速路设立固定安全宣传牌,在乡镇、乡村、社区设立宣传专栏,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文化浓厚氛围。将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纳入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安全发展城市规划,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公园。
七、强化安监干部队伍建设
(三十一)进一步抓好党建工作。加强党的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为 “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和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提供坚强保证。
(三十二)加强学习,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理论的学习,切实提高广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政治站位,推进安监系统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健全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常态化业务培训机制,通过组织自主学习、集中培训或业务研讨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基本理论、法律法规、监管执法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提高提升专业素质和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一支能抵御诱惑、守住职责、严格执法、敢于担当、善抓落实的监管执法队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十三)积极抓好文明创建。2018年,市局要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各区县市安监局,也要根据自身情况,争创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文明单位,要以争优创先为抓手,落实落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遏制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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