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常安办函﹝2018﹞13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61号)及省安委办《关于2018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18﹞48号)的精神,受省安委办的委托,我办将组织对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11月17日-11月18日
二、考核标准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湘安发﹝2018﹞6号)。
三、考核分组
第一组
组 长:陈兆前
成 员:詹克双、杨 烨
负责考核地区:随机抽取2个地区
第二组
组 长:蒋晓勇
成 员:黄志刚、刘大进
负责考核地区:随机抽取2个地区
第三组
组 长:郭道胜
成 员:涂秋生、黄 杰
负责考核地区:随机抽取2个地区
第四组
组 长:卓如清
成 员:董岳忠、王焕林
负责考核地区:随机抽取2个地区
第五组
组 长: 杨国骅
成 员: 郭克洋、李述坤
负责考核地区:随机抽取2个地区
第六组
组 长:许 兵
成 员:王 俊、游爱明
负责考核地区:随机抽取1个地区
四、考核要求
(一)要严格按照考核细则,逐项检查,逐项记录,特别是对扣分事项,要明确记录扣分内容。
(二)考核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纪律要求,落实市委十条规定。
(四)各被考核单位需提前准备好汇报材料,并将书面汇报材料交考核组。
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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