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防事故保安全”集中“打非”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安委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和《湖南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督促山东省切实强化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的函》(湘安办函﹝2019﹞127号)精神,预防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确保“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从2019年1月10日至4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防事故保安全”集中“打非”行动(以下简称“打非行动”)。
一、工作目标任务
通过推动县、乡政府落实“打非”主体责任,夯实部门协同有力的“打非”队伍和运行机制,落实乡、村网格化包保监管措施,形成全覆盖、无死角、“露头就打”的高压严管态势,实现全市2019年烟花爆竹“无非法”生产经营、“不炸响”、不发生事故的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依法重点查处下列非法违法行为
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烟花爆竹的;
2.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逾期生产经营的;
3. 转包、分包或同一生产、储存企业多股东独立生产经营的;
4. 关闭取缔后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的;
5. 被责令停产停业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擅自生产经营的;
6. 生产、销售超标违禁产品的;
7. 违规买卖烟火药和含药半成品的;
8. 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零售店(点)违反“三严禁”经营储存的。
(二)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零售店(点)
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等不符合国标行标的,坚决依法关闭。
三、工作安排
(一)聚焦重点时段,强化常态打非职能。各区县市组织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部署“两节”、“两会”期间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制定“打非行动”实施方案,加强专项检查,层层落实责任。公安、应急(安监)、市场监管(工商、质监)、交通运输等部门要依据部门职责,围绕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等重点环节,积极履行“打非”职能,指导、督促县、乡对口机构协同联动,加强日常督查,并部署开展线上的专项检查,会同当地县、乡政府完成好“打非”任务,督促协调补“短板”,推动县、乡“打非”工作落实落小落细。
(二)聚焦重点区域和领域,开展部门联合“打非”。在除夕和元宵以及“两会”召开前夕,由县、乡政府牵头,公安、应急(安监)、市场监管(工商、质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参加,组织开展有针对性联合“打非”执法检查行动,实施精准打击、全程公开曝光,形成执法震慑。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春冬季节,历来是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多发高发时节,2013年以来,我省发生多起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较大事故,占全省烟花爆竹较大事故的60%,教训极端深刻、影响极其恶劣。近年来,我市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土壤远未彻底肃清,随时可能死灰复燃、卷土重来。特别是整体退出烟花爆竹生产的区县,容易麻痹松懈,忽视“打非”,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隐蔽性更强,受利益驱使极易反弹,务必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强化督查,务求实效。
(二)强化“打非”措施,形成“打非”高压态势
各区县市要进一步夯实“打非”机制,加强工作调度、部署和督责,认真组织排查,加强信息反馈,各级公安、应急(安监)、市场监管(工商、质监)、交通运输等部门高效协同,形成高压严打的浓厚氛围。畅通举报奖励机制,落实乡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组联户打非包保机制,并实行网格化管理。
(三)强化舆论宣传,及时掌握情况
1.各区县市要广泛开展“打非行动”宣传,做到入村入户,家喻户晓。通过电视台、“村村响”、标语横幅,广泛宣传,公布举报电话,兑现奖励机制。
2.市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利用机关网站和公众微信号重点报道各区县市、各部门的工作动态情况,重点宣传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
3.严肃追责。对查获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案件,一律移送公安机关深挖细查,依法追究组织者、参与者以及上下游涉案单位、个人的司法责任;“打非”不力、辖区内烟花爆竹非法生产活动猖獗,一律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发生烟花爆竹非法生产事故的,严肃处理。
4.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市直相关部门要每半个月将情况梳理上报市安委办。各区县市安委办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分别于2月1日(阶段)、4月28日(总结)予以报送。
联系人:石帛立 联系电话:7703220
邮箱:cdajyh015@126.com
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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