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智慧用电技术的通知
各区县市安委办,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湘安办发〔2018〕8号)和《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进“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建设的通知》(常安发〔2018〕8号)要求及2018年9月全市“智慧用电”工作推进会精神,切实发挥“智慧用电”技术在防范电气火灾事故中的作用,加大推广使用智慧用电技术的力度,实现电气火灾事故隐患从“人防”到“技防”的根本性转变,从本质上提高电气火灾的防风险能力。现就进一步推广使用“智慧用电” 技术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广使用智慧用电技术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生产生活用电大幅增加,各类因用电导致的火灾事故易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智慧用电技术通过对电气引发火灾的主要因素进行大数据分析,并通过物联网技术实时发现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将数据上传到云平台,即时向用电单位管理人员发送预警信息,指导用电单位开展隐患治理,达到消除潜在安全隐患,实现“防范于未然”的目的。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单位自主、社会参与、政府倡导”的原则,以单位实际需求为导向,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基础,加快构建多方共赢的智慧用电服务体系。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应用智慧用电技术,提高电气使用维护的安全水平,建立健全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电气火灾事故。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智慧用电社会化服务产业,规范智慧用电行业发展,更好地发挥智慧用电技术在安全生产领域的作用。
三、推广应用的重点范围
各区县市和市直有关部门可根据辖区特点和行业特点来确定推广应用的行业领域,重点在以下行业领域推广应用:
(一)物流、仓储场所等;
(二)医院、学校等;
(三)养老机构、救助福利机构等;
(四)文保单位、文化娱乐场所等;
(五)商场、市场、超市等;
(六)宾馆、饭店、旅游景点等;
(七)综合楼宇、住宅小区等;
(八)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
(九)危化、烟花、矿山、工贸企业等。
四、完善相关服务
智慧用电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配套服务体系,提供的服务事项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具有相关资格、具备与提供服务相适应的知识技能。
(二)提供的相关产品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要求,设备应当确保安全可靠、运行稳定。
(三)要建立监控大数据平台,实时监测电气监控设备的监测数据和运行情况,并及时、准确、有效反馈给使用单位。
(四)能够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单位反馈分析信息,提出加强电气火灾防控的建议。
(五)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供监控与分析信息,有关数据可为监管部门信息化平台采集、使用。
(六)提供的相关产品应有灭弧式保护功能,服务机构应在常德市进行过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并在区县市安委办备案,且在常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专业的售后团队。
五、加大监管力度
进一步规范智慧用电技术服务市场,引入市场化“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竞争性选择机制,严禁智慧用电服务机构转包项目、垄断收费、违规收费,让智慧用电服务机构与购买方双向选择。政府不得强制要求或变相要求企事业单位安装智慧用电系统、不得指定智慧用电服务机构、不得行政干预智慧用电市场等行为;监管部门要对智慧用电服务机构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智慧用电服务机构严格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履行合同约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并对服务过程中的过失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智慧用电服务机构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不合格和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商品),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消防部门要对因使用不合格产品导致重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责;各区县市安委办负责对进入本辖区开展业务的智慧用电机构进行登记备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行业监管,对辖区内安装智慧用电系统的单位进行摸底统计。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将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技术作为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内容。要进一步明确本地区、本行业推广智慧用电技术的实施计划,规范工作程序和方法,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监督管理。各区县市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智慧用电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智慧用电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整合线上监测和线下服务资源,根据单位需求提供电气火灾防控方面的培训和隐患治理等其他服务。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区县市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电气火灾防控宣传教育,利用媒体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普及安全用电常识。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应用智慧用电技术,提升对用电设备的监测、预警和事故隐患处置能力。
各区县市安委办和市直有关单位于7月31日前,将本辖区、本行业已安装使用的智慧用电单位(见附件)报市安委办。邮箱:cdsawb7703283@163.com电话:7703283 。
附件:智慧用电使用情况统计表
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0日
附件 智慧用电使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 ||||||||
序号 | 安装单位 | 所属行业 | 所在区县市 | 安装时间 | 安装数量(台) | 服务机构 | 品牌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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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属行业栏包括:学校、医院、养老救助机构、文保单位、企事业单位、住在小区、宾馆、饭店、市场、商场等; 服务机构指:在常德注册的智慧用电服务机构 品牌指:智慧用电服务机构代理的产品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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