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9年4月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开展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有关市直单位:
自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开展以来,全市上下迅速行动,结合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严格对照安全生产“七看”工作标准,积极开展安全监管执法,有力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实现了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受伤人数“四下降”,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向好,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4月,全市共组织执法检查37227次,出动执法人员124004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9923家,立案调查4127起,经济处罚1883.796万元,责令停产停业1064家,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照828个,取缔关闭生产经营单位909处,问责领导干部192人,(移交)行政拘留164人,(移交)抓捕嫌疑人员155人。
二、综合排名情况
(一)9个区县(市)排名情况:综合排名前3位的是津市市、澧县、安乡县;综合排名后3位的是鼎城区、临澧县、武陵区。
(二)5个管理区排名情况:综合排名1-5名的是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
三、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深。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是省安委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取得实效部署的重要行动之一,已启动一月有余,但部分地区和部门政治站位不够高、思想认识不到位,行动开展缓慢,工作落实形式多于内容、口号多于实干,没有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行动方案,工作开展不全面,个别重点行业市直主管部门没有按要求认真制定“监管执法评价排名”方案并公开通报;少数地区和部门受机构改革影响,人心浮动,在监管执法上有所松懈,一般事故多发。
(二)执法质量不高。执法检查多,立案处罚少,不会监管、不会检查、不会执法的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地区和部门开展执法检查上千次,出动执法人员上万人次,检查企业上千家,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仅几百处,立案率不足10%,处罚率不足5%,检查流于形式,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能形成震慑,少数地区和部门执法程序不规范,自由裁量权适用不正确,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不规范,法律适用错误,致使个别企业侥幸逃脱处罚,从而失去对安全监管执法的敬畏心。特别是几个管理区因监管力量不足,人员流动较大,安全监管执法多半停留在检查上,立案调查数、行政处罚数几乎为零。
(三)宣传曝光不够。今年来,各地各部门在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在宣传造势上明显弱于去年,宣传力度不够,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曝光力度较小,严于执法、敢于执法的氛围不浓厚,没有营造出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执法氛围。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落实。4月中旬以来,我省相继发生了5起较大安全事故,5起事故发生在全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和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期间,社会影响恶劣,教训十分深刻,全市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将别人的事故当做自己的事故来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解决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专项治理不到位、走过场,监管执法不深入、不全面,安全监管存在漏洞死角和盲区的问题,特别是在机构改革完全到位前,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一定要严防工作不在状态,思想作风不实,纪律松弛涣散等问题,切实加强执法监管、严格值班值守、应急处置、信息上报。
(二)提高能力重实效。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围绕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自学与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提升执法效率和水平。要从追求检查数量向注重检查质量转变,对安全监管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必须依法适格处理到位,要以法律手段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
(三)公开曝光强宣传。各地各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强对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的宣传,通过建立公开曝光平台,加大对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的曝光力度;要进一步推行“阳光执法”,主动公示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过程和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形成公开公示常态化;要进一步加大对12350有奖举报热线的宣传,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浓厚氛围。
附件: 1.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监管执法评价排名表(区县市)
2.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监管执法评价排名表(管理区)
3.2019年度常德市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监管执法评价排名办法
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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