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的通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常德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方案》的安排,市安委办组织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于5月15日至5月31日对各区县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并专项抽查了桃源县西安镇、太平铺乡,汉寿县军山铺镇,鼎城区逆江坪乡,石门县壶瓶山镇、雁池乡,澧县太青乡,临澧官亭乡、合口镇等重点地区“打非”情况(抽查10家零售户情况另行通报)。现将专项行动及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项督查情况
从督查的情况来看,各区县市都能落实“打非”主体责任,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动继续保持了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并扎实有力地开展“打非”工作。此次督查未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现象。
(一)“打非”机构健全,经费保障有力。为确保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开展,各区县市成立了强有力的“打非”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督导“打非”工作。桃源县39个乡镇成立了“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和工作经费,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安排,分管领导亲自抓”的工作局面。临澧县、澧县、石门县、桃源县、鼎城区下拨专项经费,鼎城区每年从财政预算中专门安排2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烟花爆竹“打非”,临澧县每年财政专门安排10万元,税费返回20万元专门用于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为全面开展“打非”专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后勤保障。做到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要人有人,要钱给钱,确保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落到实处。
(二)部门整体联动,出重拳。各区县市由政府牵头,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重点乡镇,由区县市领导带队,开展了“地毯式”的排查。充分发挥打非办的作用,做到了非法生产经营重点区县市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联合“打非”行动,乡(街)每周有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打击,全市共开展了53次联合“打非”行动。进行了2次拉网式排查,主要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重点对废旧的校舍、民房、仓库、简易工房进行排查。共取缔了地下作坊13个,查获非法营运烟花爆竹17起,收缴销毁成品半成品价值38万多元。其中石门县开展了8次“打非”行动,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8起,非法生产1起、非法运输案件10起,非法储存2起、治安拘留1人、其他违法案件5起,共计收缴各类非法违法产品900余件、价值约10万元。临澧县开展了8次“打非”行动,捣毁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窝点5个,抓获非法生产人员10多人,查获非法运输车辆2台,处罚12人,拘留4人,销毁药物300多公斤。澧县开展了7次“打非”行动,立案查处14家,行政处罚10.85万元,收缴货物价值13万元,打击非法运输5起。汉寿县开展了13次“打非”行动,共查处违法案件14起,拘留1人,收缴引火线2袋,成品、半成品10000多件,原材料(内筒纸)2卷1360公斤、销毁黑火药500多公斤。鼎城区开展了7次“打非”行动,共取缔地下作坊5家,销毁发射药25公斤,收缴内筒600多发,笛音雷100多组,治安拘留2人。桃源县开展了5次“打非”行动,责令停产整顿生产企业2家,立案查处案件6起,取缔非法作坊3家,吊销零售经营许可证1个,没收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制品15万元,移交案件3起,拘留2人。
(三)责任追究有力。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作坊业主,各地在加大“打非”工作力度的同时,都给予了严厉查处,坚决查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药源和产品的销售、运输渠道,堵塞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的源头。今年来,全市共治安拘留10人,经济处罚10.85万元,3起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打非”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有的乡镇实施“打非”时仅限于制定方案,对“打非”有畏难现象。比较突出的有汉寿县毛家滩乡。
(二)“打非”任务仍然艰巨。从调查来看,非法生产现象隐蔽性、机动性强,增加了“打非”的难度,主要表现在制效果件与组装分离,有的采取了移动非法作业,给“打非”工作增加了难度。主要存在于鼎城区与汉寿县交界、临澧县与澧县交界的乡镇。
(三)“打非”工作仍然有差距。虽然“打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开展不平衡。特别是偏远的乡镇,如桃源的西安镇。
(四)违规经营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零售户超许可范围经营,有的零售户门面产品超限定药量,有的零售户灭火器过期未检测,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隐患。
三、下步工作
(一)落实政府“打非”主体责任。各区县市政府要落实县、乡政府的“打非”主体责任,县乡两级政府要建立定期排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要建立排查档案,建立加强宣传教育等“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各地要组织一次拉网式的排查。一是旧校舍旧民房,看是否存在非法生产、非法储存,二是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摸底,看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无安全条件经营的。
(三)保持“打非”高压态势。汉寿、鼎城、桃源、澧县、石门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严重的地区,要采取重点打击和普遍查询相结合的方式,经常抓、抓反复。
(四)建立烟花爆竹打非联动机制。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猖獗的交界区域要采取两县或几县联动“打非”行动,建立区县市交界区域烟花爆竹“打非”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形成“联查、联防、联打、联治”的长效机制,强化烟花爆竹“打非”区域整体合力。
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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