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汉寿县毛家滩乡给予黄牌警告的通报
常安函〔2013〕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
今年来,汉寿县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接连发生爆炸事故,4月15日,该乡史家桥村发生一起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8月22日,该乡徐家山村又发生一起军工硝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这两起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了该乡隐患排查不深入,打非治违不彻底,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深入、不落实,存在盲区、死角。现按照《常德市安全生产事前追究制度》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汉寿县毛家滩回族维吾尔族乡政府黄牌警告,责成汉寿县政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于9月10日前报市安委办。
希望各级有关部门引以为戒,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会议要求,深入开展打非治违、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确保安全,现就如何抓好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实打非主体责任,坚持不懈地开展“打非”活动。要全面落实县、乡政府“打非治违”主体责任,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对有非法生产迹象的人或以前从事非法生产的人要重点排查,盯死看牢。要充分发动群众,拓展信息渠道,对举报属实给予经济奖励。对从事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人员要依法处理,该罚则罚,该判则判,决不手软。
二、严把复产关。要严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标准,对复产企业要逐一检查,对安全设施不达标、教育培训等不到位,坚决不允许复工。
三、加强军工硝管理。要督促生产企业建立军工硝逐日消耗登记,凡是发现军工硝管理混乱、与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进行交易、超量贮存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四、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督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值班(带班)制度,企业开工前必须对所有工库房进行清理,防止私藏药物改变工房用途,监管人员一经发现“三超一改”行为要立即责令企业停产,依法处罚并召开现场会,达到处理一处震慑一方的效果。
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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