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德市城市工业灾害防治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安办函〔2013〕6号
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常德市城市工业灾害防治领域
“打非治违”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安委办,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安委办,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常德市城市工业灾害防治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3月26日
常德市城市工业灾害防治领域
“打非治违”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打非治违”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2]92号)、省安委《关于持续深入推进“打非治违”行动的通知》(湘安明电〔2013〕1号)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常德市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函[2011]1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把城市工业灾害防治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2]92号),持续深入推进“打非治违”行动、切实保障城市生产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紧抓不放,持续深入推进。要通过扎实开展城市工业灾害防治领域“打非治违”行动,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我市城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领域与内容
(一)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由市公安局牵头,会同市交通运输、地方海事等部门组织实施。重点打击和治理营运车辆(船舶)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不具备营运资质车辆(船舶)非法营运、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非法违法行为。
(二)建筑施工。由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打击和治理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消防安全。由市消防支队牵头,会同市人防、商务、住建局等部门组织实施。重点治理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行为;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人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等非法违法的行为。
(四)烟花爆竹。由市安监局牵头,会同市公安等部门组织实施,重点打击证照不全、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成片经营、违规运输烟花爆竹等非法违法行为。
(五)危险化学品。由市安监局负责。重点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擅自开工建设等非法违法行为。
(六)特种设备。由市质监局负责。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重要安全设施超期未检测检验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3月-4月)
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的城市工业灾害防治领域“打非治违”实施方案,迅速动员,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非法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5月-9月)
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形成“打非治违”合力。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公开严惩,坚决打击,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威慑力。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10月-11月)
各地各部门要针对本地和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地和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2月)。
各地各相关部门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于11月20日前将文字材料和电子版市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对重点区县、重点行业领域进行督查检查,总结推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提高本市“打非治违”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城市工业灾害防治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有关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扎实推进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城市工业灾害防治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意义,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和部门,予以公开曝光。
(三)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行业)工作实际,制订下发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内容、要求和责任,并将有关情况报市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对活动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直至关闭,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市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7703281,联系人:詹克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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