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德市危险物品输送管道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安发〔2014〕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常德市危险物品输送管道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1月2日
常德市危险物品输送管道安全
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深刻吸取“11.22”山东青岛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发生的泄漏爆炸事故教训,根据国务院、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部署和要求,市安委决定,从即日起至2014年6月底开展危险物品输送管道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当前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对石油天然气(包含煤气)、危险化学品等各种易燃易爆品输送管线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督促危险物品输送管道所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我市不发生危险物品输送管道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整治重点
常德市辖区内的燃气管线,中石油、中石化油船码头到油库的石油输送管道,常德天盛化工至首信化工、金永化工、广汇气体等生产企业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
三、整治内容
(一)规划布局方面。危险物品输送管道与居民区、学校等公共场所的距离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市政、民用管线与危险物品输送管道交叉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上方存在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的。
(二)管道设计方面。危险物品输送管道没有正规设计,设计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管道现状与设计图纸不一致的,特别是管道走向发生变更后没有履行变更审批手续的;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周边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
(三)建设管理方面。新改扩建的危险物品输送管道,建设单位没有依照《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三同时”审查并办理相关安全许可手续的;对于敷设在江河、湖泊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物品输送管道,没有采取增加压力设计等级、增加防护套管等措施的。
(四)运行管理方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含动火作业制度、受限空间作业制度、检维修制度等)、操作规程不全的;危险物品输送管道没有设置明显标志,现场有跑冒滴漏现象,管道和附属设施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危险物品管道单位没有配备专人进行定期巡检和日常维护的;没有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测,没有采取防腐绝缘与阴极保护措施的;转产、停用、停止生产的危险物品管道,管道单位没有制定处置措施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同意的。
(五)监测监控方面。危险物品输送管道没有配备压力、流量等信息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没有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的;没有对管道进行定期检测检验的。
(六)风险管理方面。危险物品管道单位没有建立检维修作业制度,每次检维修作业时没有制定具体方案,作业前没有进行风险辨识的;没有开展危险物品管道安全评价,没有确定危险物品输送管道安全风险等级的;构成重大危险源没有进行安全评估,并将安全评估报告报主管部门备案的。
(七)台账档案方面。危险物品管道单位没有对所属管道建立台账档案,发生变更后没有及时进行更新的;没有管道分布图的;没有按要求将管道相关情况定期报主管部门的。
(八)应急处置方面。危险物品管道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制定危险物品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没有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应急救援人员不具备相应的危险物品管道安全知识、处置技能,没有定期参加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每半年未组织一次政企联动应急演练,周边受影响的居民没有知晓或参加应急演练的。
四、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成立由市政府市长、市安委主任周德睿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市安委副主任胡丘陵、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张平任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安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尹翔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住建部门负责城镇燃气输送管道(包括汽车加气站附属管道);
2、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成品油管道和城市门站外天然气管道;
3、安监部门负责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厂区外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和纳入矿山资源开采、输送进行安全监管的油气管道;
4、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穿越、跨越公路和公路地面危险物品输送管道;
5、铁路部门(铁路权属单位)负责穿越、跨越铁路和铁路安全保护区内的危险物品输送管道;
6、水利部门负责穿越、跨越河堤、江河和水利设施及水利设施保护区域内的危险物品输送管道;
7、质监部门负责危险物品压力管道和危险物品输送管道附属的压力容器;
8、公安部门负责公共场所输送危险物品管道;
9、电力部门负责电力线安全保护距离内的危险物品输送管道的摸底并禁止电力企业在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上方架设电力线路;
10、通信部门负责通信安全保护距离的危险物品输送管道的摸底并禁止通信企业在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上方架设通信线路;
11、园区管理部门负责化工园区内厂外危险物品输送管道;
12、其他部门负责在各自法定职能内对危险物品输送管道进行摸底和监管。
区县市人民政府安委办要汇总本地区所有危险物品输送管道情况,逐步建立起统一、完整的危险物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今后发生危险物品输送管道事故的,一律要对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摸底建档情况进行责任倒查。对摸底情况不清、上报报表不及时和未专门建立台账,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五、实施步骤
(一)自查阶段(2014年1月)。各地各部门各有关企业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石油天然气(包含煤气)、危险化学品等各种易燃易爆品输送管线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自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二)整治阶段(2月至4月)。各地各单位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基础上,按照“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难度大、危险性高、容易造成重大事故的隐患要挂牌督办、动态跟踪;对有重大安全隐患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该关停的必须关停。
(三)巩固提升阶段(4月至6月)
按照“查漏补缺、着眼长效”的原则,对违章占压、防护距离不足、与其它管道铺设重叠交叉等问题管道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各地必须遵守 “规划服务安全”原则,开展城市规划的评估、会商及修订,建立健全安监部门参与城市规划安全审查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县级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要充实认识危险物品输送管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放在危险物品输送管道建设、运行的第一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各级政府要成立以安委会主任牵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的专项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排查,科学治理。县级政府要组织住建、能源、安监、交通运输、铁路、水利、质监、公安、电力、通信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专家,对照《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23)和《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规范》(GB50424)等标准规范的规定,立即开展危险物品输送管道的检查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全面彻底摸清辖区内危险物品输送管道设施的分布走向、总长度、物料名称、主管单位、占压情况、防护距离、安全生产状况,认真填写《湖南省危险物品输送管道情况报表》,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市安委办。各地要科学制定危险物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整治方案,并提请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其整治工作。
(三)落实责任,加强督查。按照“管行业的必须管安全,管业务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对危险物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职责,杜绝监管盲区,做到责任明确、权责清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转变作风,严格落实“四不两直”检查制度,按照“全覆盖、深排查,填表格、建台账,签责任、严追究,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的“五步走、三十字”安全检查方法,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广泛开展暗查暗访,深查隐蔽致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及时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工作不到位的地区进行通报;对自查自纠等不落实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市安委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和抽查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将追究其责任。
请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别于3月25日、6月25日前将危险物品输送管道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情况书面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陈益林,电子邮箱:963476425@qq.com。
抄送:省安委办、市委办、市政府办。 |
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1月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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