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德市实施〈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安发〔2014〕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常德市实施〈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2月21日
常德市实施《安全生产“四大三基”
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
(2014-2016)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安委《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湘安办〔2014〕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努力实现杜绝重大以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特制定常德市实施《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以下简称 “四大三基”)。
一、充分认识“四大三基”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四大三基”行动是省安委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系列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和做出的一系列新的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后,结合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现状,特别是存在的高危行业门类齐全,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严重、事故易发多发,特别是矿山、交通、消防领域事故总量偏高,较大及以上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基础脆弱、基层薄弱”的问题仍然突出,一些基础性、本质性、长效性的工作亟待加强等问题推出的新举措。我市要通过扎实推进“四大三基”三年行动,在安全生产领域既总揽全局又协调各方,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努力治标又着力治本,既着力解决重点行业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又切实解决其他领域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在确保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向好的前提下,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进一步明确“四大三基”行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为抓手,以“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为保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工作目标:通过三年的努力,在确保全面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基础上,到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明显减少,努力实现杜绝重大以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体制机制建设、机构队伍建设、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等得到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基本原则:一是标本兼治,重在预防。坚持预防为主方针,筑牢科学管理的安全防线,加强监管执法,深化专项整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事故总量得到大幅度减少。二是整合要素,综合治理。整合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类政策、资源、技术、人文要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安全保障能力,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的手段,推动“四大三基”行动全面落实。三是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各方面的积极性、责任心,形成安全管理的强大合力。四是重点突破,务实推进。坚持“求真务实、认真负责、雷厉风行、艰苦奋斗”的安监作风,坚决反对安全监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既要盯住重点问题,抓铁有痕攻坚克难求突破,又要稳打稳扎,踏石留印务实推进见成效。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实施“四大三基”行动
(一)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
1、党政干部宣教制度。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定期学习制度,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每年春秋两季各级党校主体班学员入学,至少安排一次安全生产专题辅导报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定期向同级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部门主要领导发送安全生产简报、短信等安全生产重要信息。
2、社会群众宣教制度。各级安委办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媒体通气会,在广播、电视、报刊、电台、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及时曝光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现场咨询、巡回宣讲,在集市和乡村、社区展示或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板报、标语,向城乡居民编送一批书刊、画报、光碟,推进安全生产知识进村镇、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各级安委办定期编制一批安全生产警示短信向属地企业负责人发送,突出宣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报事故案例和安全生产预警信息。集中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若干规定的宣传,定期进行巡回宣讲,切实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3、警示教育制度。各级安委分行业领域建成一批安全文化示范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督促企业利用自有广播、电视、网站、墙报等方式,在车间、班组和厂区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督促高危行业企业建立每天班前安全检查和训话制度,建立职工举报奖励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要为员工至少讲一堂安全生产课,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二)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
1、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脱产学习、委托培训等方式,全市每年组织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1000名、安全管理人员2000名、特种作业人员5000人次、新工人和农民工10万人次以上。到2014年底,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矿山和危险品以及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100%持证上岗,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试费用列入企业经营成本; 到2015年底,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上岗。对安全培训责任不落实的企业,依法给予处罚;造成重特大事故的,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厂长(矿长、经理)。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市安监局每年举办3期乡镇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分行业举办3期安全监管专题业务培训班,年培训1000人次以上,并安排专项资金对乡镇安全监管人员进行执法资格和专题业务知识培训。公安、交警、消防、交通、煤管等相关部门也要分行业开展培训。到2015年,全市安全监管人员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
3、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培训制度。坚持在党校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开设安全生产课,每学期安排一次专题讲座。积极组织县、乡政府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干部参加省安委开办的专题业务培训,市安委、市安监局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分行业领域举办1~2期县级政府分管领导专题培训班。到2016年,区县市政府、乡镇(街道)分管副职领导干部全部培训一遍。
4、进一步抓好常德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和特种作业人员考试基地建设。
(三)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全面推广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建立违规扣分、群众举报、核查抽查和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明确企业自主查隐患、部门抓监督的工作机制,推动企业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切实解决隐患排查“政府热、企业冷”的问题。
2、建立和实施领导干部带队检查的工作制度。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每年至少带队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次以上,协调治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3、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制度。市、县、乡政府或安委要成立常年检查组,市、县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乡镇每月至少检查1次。市安委办公行业领域组成常年暗访督查组,每年至少开展4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督查。针对重点地区和行业领域,突出重点时段,不定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严格按照省安委办制定的《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检查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检查内容、方式、程序、要求和责任,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全面开展“有计划、严要求、规范化”的安全生产行政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督促中介机构依法依规经营。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突击检查、交叉检查、随机抽查复查。坚持“全覆盖、深排查,列表格、建台账,签责任、严追究,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的五步工作法,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备案和复查验收制度,建立大检查闭环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整改资金,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把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治到位。
(四)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
1、建立和实施包干负责和驻点督导制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包干负责和“打非治违”驻点督导制度,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中,每年选择一批监管任务重、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县、乡和企业,采取县级领导包片、部门领导包点、乡镇领导包企业的办法,集中精力破解安全生产难题。
2、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2014年起,各区县市都要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为成员的专门队伍,定期开展 “打非”联合行动,推广火工产品、电力联审等制度,着力解决矿山无证开采、项目无证建设、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等突出问题。
3、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铁路交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电力、特种设备、有色、冶金、燃气、城市工业灾害防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关键环节和要害部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4、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以矿山开采、冶金、建材和家具制造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粉尘危害、高毒物品和重金属职业危害专项治理。2014年,重点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排查摸底申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专项检查,全面摸清底数;2015年,重点开展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现状评价等专项检查;2016年,重点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检测及个体防护等专项检查。
(五)全面强化安全生产能力基本建设
1、严格实施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专项资金。各区县市政府要按不低于50万元的标准建立,每年按照当地财政增长的比例逐年增加。各开发区、管理区以及各级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不低于10万元的安全生产监管专项资金。要将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用经费保障的通知》(湘财企〔2009〕5号)的规定,切实加强安监部门工作经费的保障。要在工伤保险费用中足额提取安全费用。要从当地征缴的工伤保险费中提取8%作为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2、加快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建设。2015年底完成市、县两级现场监督检查、职业危害快速检测、调查取证分析等执法装备的配备;2016年底前进一步加强县、乡两级安全监管机构办公业务、保障用房及执法交通专用工具。同时,加强特种设备、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及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行政执法装备建设,完善城市消防站配备建设。
3、加快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2014年完成全市安监部门视频会议系统、办公自动系统和行政执法系统建设;2015年前完成涉危企业基础数据库、统一身份认证系统、音视频互通标准以及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建设;2016年前完成事故调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和教育培训系统建设。
4、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2014年底前,完成全市安全生产移动应急平台、基础数据库和市级矿山救援基地建设; 2016年底,完成市级平台建设并与国、省平台对接,建立 3支县级矿山救护队。积极推进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备案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5、加快安全生产市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建立专家派遣制度;2014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平台建设,筹建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检验检测实验室和宣传教育中心,启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研究;2015年前,制订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工作方案;2016年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中心及其他相关技术支撑组织建设,推进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相关建设项目。
(六)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1、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实施意见》(常办发〔2013〕7号),建立定期学习、工作分工、年度述职、事故追责等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各级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以上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提高安全生产指标在绩效考核、社会管理创新、文明单位考评和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中的权重,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各区县市要认真落实常委分管或联系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严肃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严厉查处事故迟报、谎报、瞒报行为,建立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制度。
2、建立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各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检查安全专项经费提取和使用等经济政策落实情况,推动企业切实做到安全投入到位、教育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曝光制度,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发生安全事故的,在企业信用评级、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资金安排、融资扩股、品牌评定、评先评优时予以限制。
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强化县乡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规范乡镇(街道)安监站建设和各类工业园、经开区安监机构设置,开展乡镇(街道)安监站标准化建设,确保机构、编制、经费、装备“四落实”,做到有人干事、有权管事、有钱办事。建立和落实村级安全生产专干制度。严把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入口关,加强业务教育培训,优待关心基层安监人员。
4、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抓好即将出台的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学习贯彻,进一步做好各类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和出台工作。
5、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坚持咨询与评审分开,推动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非煤矿山在2015年前全面达标,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在2016年前全面达标。对创建达标的企业进行抽查,不再具备条件的坚决摘牌。积极开展小微企业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
6、完善安全社会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到2015年全市重点行业(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面达到90%以上。积极鼓励有色、轻工、建材、机械、纺织、烟草、商贸、电力、特种设备等行业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7、加快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应用。建立引导资金,推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应用。2014年底前,完成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尾矿库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完善道路交通动态管理联网监控系统;2015年底前争取完成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煤矿瓦斯高效抽采利用、烟花爆竹机械化生产和药物改良、道路交通动态监控等安全技术示范工程;淘汰落后装备和生产工艺,积极推广应用机械铲装、非电起爆、干式排尾等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提高企业安全防范水平。
8、加快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与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相结合,按照“淘汰一批、整合一批、转移一批”的要求,利用市场倒逼机制,加快矿山整顿关闭整合,加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力度,加快化工园区集中建设和城区化工企业搬迁,坚决关闭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五小企业”,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
(七)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基层创建
1、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帮扶机制。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建立实施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帮扶制度。市级每年安排3个乡镇,县级每年安排6个乡镇,进行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对口帮扶,帮扶期间有关部门要深入乡镇、深入企业,帮助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促进乡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提升群众安全意识。
2、继续深化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和示范县创建活动。完善创建标准,严格考核验收,加强对口帮扶,强化动态管理,坚持数量服从质量。到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面达到80%以上,通过省级验收的示范乡镇达到25个左右,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区县市达到3个左右,市级验收的示范乡镇50个左右。
3、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企业、示范社区、示范村组、示范工地等创建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康杯”竞赛活动,从2014年起,每年创建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企业3个以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示范社区(村组)、示范工地、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平安农机、平安校园等创建活动。
四、严格要求,确保“四大三基”行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市安委副主任胡丘陵任组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安委副主任李达轩、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张平任副组长,其他市安委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市安委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推动、督促、指导、考核“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各区县市和市直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大投入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整合现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尾矿库治理、信息化建设、科技推广等专项资金,采取财政保障、按规定从工伤保险统筹资金和安全生产责任险中提取事故预防费用等办法,完善“四大三基”投入保障机制。各区县市要学习推广外地经验,从2014年起,根据工作情况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重点用于 “四大三基”行动的落实。督促企业提足用好安全费用,保障企业层面“四大三基”行动实施。
(三)强化综合监管。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的平台作用,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函、工作交办函、批评通报、警示约谈、“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手段,切实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和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级政府、各安委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按年度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各级安委办要把 “四大三基”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考核,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每半年通报一次全市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主要任务
附件
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主要任务
一、大宣传 | |
2014年 | 1、各级安委会同组织部门明确党委政府及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党校入学安全生产专题报告等工作制度。 |
2015年 | 1、落实向各级党政领导、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和社会各界的宣传工作制度。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企业负责人讲授安全课制度。 5、市安委办向城乡居民发放安全生产方面的书刊、画报和光碟5万册以上,区县市2万册以上。 6、市安委办制订出台常德市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实施意见。 |
2016年 | 1、落实向各级党政领导、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和社会各界的宣传工作制度。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落实企业负责人讲授安全课制度。 2、市安委办向领导干部和群众发送安全信息不少于70万条,区县市不少于7万条。 4、市安委办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回宣讲和新闻报道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区县市每年不少于4次。 5、市安委办向城乡居民发放安全生产方面的书刊、画报和光碟5万册以上,区县市2万册以上。 6、参加省安委办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课件评选,市安委办评选30个左右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课件。 7、建成3个左右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警示教育基地。 |
二、大培训 | |
2014年 | 1、市直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持证上岗专项检查。 |
2015年 | 1、坚持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进党校实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制度。 2、市安委办对各级政府和部门分管负责人进行1次专题培训。 3、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对各区县市分管领导开展1次以上专题培训,分行业领域培训1次以上县乡安监人员。 5、落实企业负责人向员工讲授安全生产知识课制度。 6、建成特种作业人员实操培训和安全生产综合培训基地。 |
2016年 | 1、坚持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进党校实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制度。 2、市安委办对各区县市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 3、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对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开展1次以上专题培训,分行业领域培训1次以上县乡安监人员。 4、市安委办对全市乡镇安监站长进行1次专题培训。 5、市直相关部门分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制度专项检查。 |
三、大检查 | |
2014年 | 1、市安监局制订出台企业隐患自查自改信息月报制度通知,配套建立违规扣分、严格处罚、群众举报、核查抽查和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在全市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有色、冶金行业企业推广。 4、抓好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检查暂行办法的贯彻执行。 |
2015年 | 1、在全市各行业领域推广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 |
2016年 | 1、市安委办在全市各行业领域推广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 |
四、大整治 | |
2014年 | 1、市安委办建立“打非治违”驻点督导制度,选择2-3个左右重点区县市开展驻点督导,区县市安委办选择一批重点乡镇开展驻点督导。 |
2015年 | 1、继续推行“打非治违”驻点督导,市安委办选择3-4个左右重点区县市开展驻点督导。各区县市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打非”行动。 |
2016年 | 1、市安委办继续开展打非治违驻点督导。各区县市每季度开展1次以上“打非”行动。 |
五、基本建设 | |
2014年 | 1、按照省安监局统一要求,市安监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建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具体实施方案。 |
2015年 | 1、市安监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落实基本建设具体项目,提出资金安排计划。 |
2016年 | 1、基本完成市县乡三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科技支撑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任务。 |
六、基层创建 | |
2014年 | 1、市直相关部门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平安农机、平安交通等基层创建活动。 |
2015年 | 1、创建安全生产省级示范乡镇8个以上、市级示范乡镇15个以上、示范县1个以上、示范企业3家、示范社区10个以上。 2、市直相关部门对创建成功的安全生产示范县乡和企业进行回头看,加强动态管理,工作滑坡的予以摘牌。 |
2016年 | 1、创建安全生产省级示范乡镇8个以上、市级示范乡镇15个以上、示范县1个以上、示范企业3家、示范社区10个以上。 2、总结推广一批创建成功后持续改进的先进单位经验。 |
七、基础工作 | |
2014年 | 1、检查各级党委(党组)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年两次以上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落实情况; |
2015年 | 1、检查各级党委(党组)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年两次以上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的落实情况; |
2016年 | 1、检查各级党委(党组)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年两次以上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落实情况; 2、市安委办评选表彰一批县乡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先进单位。 3、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实现标准化达标升级。 |
抄送:省安委办、市委办、市政府办。 |
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2月2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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