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安委办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常安办发〔2014〕7号
各区县市安委,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安委,市直有关单位:
目前,我市已经进入汛期,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要以周德睿市长安全生产“四个千万不可”、胡丘陵副市长“三个一定要”的要求,深刻吸取近年来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沉痛教训,高度重视强降雨、冰雹、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雷电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抓实抓好。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建立责任体系、健全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早部署、早安排、早发动、早准备,确保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完善预警机制,及时应急响应。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工作,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要岗位要建立严格的汛期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发现重要险情要及时处理。安监、气象、水利、国土、海洋、地震等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密切跟踪暴雨、高温、雷电等灾害性天气过程和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重大自然灾害灾情变化,认真研判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要进一步完善预警预报手段,根据需要配备监测监控、声光报警、应急广播、应急按钮等装置,确保预警信息通知到位。
三、做好应急准备,提高处置能力。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一是要根据本地区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针对本地区气象地理环境及主要灾害风险,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特别是煤矿和非煤矿山,要对现有的应急物资和装备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测试,针对透水事故和洪灾,配备各类水泵及管线、配件,确保各类应急物资和装备齐全有效。矿山救援队要根据各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调配救援装备。安监、煤管部门要加强对救援装备配备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检查,对配备储备不到位的,要责令其停产整改。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在进行应急演练时,要切实检验应急联动机制的有效性、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开展灾害、事故的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并且要作为长期工作任务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应急知识、素质和能力。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手段,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宣传报道。四是一旦发现险情,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和涉事人员要反应灵敏、果断决策、有力指挥、有序疏导、有效施救。五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进入战备状态,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工作,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四、深化隐患排查,落实管理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企业深化隐患排查、保障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煤矿、非煤矿、尾矿库、城市燃气和市政施工、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公路桥梁铁路等各行各业要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及面临的事故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明确重点防范区域和部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整治各类隐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
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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