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千吨级和民生港区码头安全隐患的交办函
津市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8日-10月30 日,市安委办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运事务中心)对你市辖区内年宏砂石码头、十仓库碎石场、十仓库码头、矽沙码头、二米厂码头、新洲北街码头、新洲水电站码头、新洲嘉山码头、嘉山仓库码头、嘉山码头、利兴沙场、土桥化工厂码头、三分厂码头、津市罗家台砂石码头、石龟山码头15家企业开展了联合督查,发现15家企业(个体)存在以下安全隐患: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15家企业经营场所均关闭,未提供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违反《港口经营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
二、设施设备方面存在的问题:十仓库码头设备没有撤除,有两部固定吊车和一部移动吊车,装卸用皮带机两套,无相关检验合格证书。
三、现场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十仓库码头有办公二层楼未撤除,设施设备随意堆放。
经市安委办研究,现将上述问题交办给你市,请你们对上述企业(个体)存在的安全隐患予以督促整改,确保12月1日前整改到位,报请市直有关部门验收和销号,并报市安委办备案,同时将整改情况通过媒体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若上述问题和隐患整改达不到要求,请依法予以关停或拆除。
联系电话:7703283,电子邮箱:cdsawb7703283@163.com。
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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