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石门县龙江大桥安全隐患整治的督办函
石门县人民政府:
1996年在兴建龙江电站时,为解决通往龙池河村、源头村、民主村通路问题,原常德电业局修建龙江大桥,用于电站建设、地方经济发展和村民出行。2005年5月19日为加强对大桥的管理常德供电公司(原常德电业局)将大桥所有权无偿移交石门县壶瓶山镇政府。根据《常德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关于建议对石门县龙江电站龙江大桥进行安全检测的函》反映,龙江大桥由于原设计工况与现在运行工况变化较大,存在运行过程中超限、超载车辆过桥普遍等重大安全隐患,对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现将此隐患交办给你县,请你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有关部门的调度协调,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龙江大桥进行安全检测,对检测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在隐患彻底整改到位之前,建议对桥梁采取桥体加固、桥面限行或临时关闭等措施,确保整改期间大桥通行安全,并于7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上报至市安委办备案。如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治理任务,需做出书面说明。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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