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
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按照“135”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治理和标本兼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断强化安全监管执法,着力推进安全生产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着力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能力,着力织密安全生产防控网,全力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坚决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确保不出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三项指标下降,确保全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1.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的宣贯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将其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分级组织、分期分批开展对新调整的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进行轮训,提升安全生产政治站位和工作摆位,切实担负起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政治责任。(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级党委、政府分级负责)
2.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对照《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督促任务落实,适时组织开展对前期任务落实情况“回头看”,推动重点任务落实落细。(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负责)
3.全面谋划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全力打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落实收官之战,做好“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评估,全面落实2020年之前需要完成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推动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做好“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调研和起草工作。推动能源、交通运输、道路交通、工矿企业、消防、建筑施工、学生、文化旅游、农林水利、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或安全工作)“十四五”专项规划起草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以及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4.着力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多措并举用好约谈通报、警示曝光、建议提醒、督查巡查、述职考核等“组合拳”,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湖南省实施细则落到实处。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党员领导干部述职内容,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启动区县市(管理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述职工作。(市安委办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5.着力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按照安全监管“三个必须”的要求,进一步加大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制定并落实《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以及《关于组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方案》等文件,通过组建能源、交通运输、道路交通、工矿企业、消防、建筑施工、学生、文化旅游、农林水利、特种设备等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进一步厘清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边界,明确新事物、新业态安全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协调解决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市安委办和各相关部门以及各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6.着力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巩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成果,采取培训、辅导、述职、处罚、“黑名单”联合惩戒和“红名单”联合激励等系列措施,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主动抓安全。推动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的制度,健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长效机制,按照“隐患即事故”原则,进一步推动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一单四制”管理制度,将落实情况并纳入绩效考核。组织对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推广“一会三卡”(班前会、隐患卡、动工卡、应急卡)制度,推动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四要素”(人、物、制度、时空环境)本质安全建设,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开展对中央、湘在常和市属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市安委办、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常德银监局、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7.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机制。调整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含森林防灭火)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强化日常考核、突出评优评差,强化“一票否决”“黄牌警告”和考评结果的运用,切实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加大激励和鞭策推动力。(市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8.强化事故调查处理问责。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推动落实行刑衔接制度,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建立健全事故整改评估机制,督促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严格实施较大事故挂牌督办和典型事故提级调查,确保各类事故按期结案,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报告,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组织对近三年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整改防范措施等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三、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9. 深化非煤矿山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治理。深入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风险专项治理,加大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力度,在保持矿山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加强资源整合。强制淘汰地下矿山非阻燃材料以及干式制动井下无轨运输人员、油料和炸药的车辆等落后工艺设备。深入开展老矿区、采空区重大风险综合排查治理。(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部门以及相关区县市政府分工负责)
10.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宣贯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深化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提升三年行动。启动“沿江一公里”化工企业搬迁改造计划,加快推进化工产业升级。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严格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推动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市应急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和相关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工负责)。开展烟花爆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抓好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各个环节以及退出企业遗留危险性废弃物处置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坚决清除烟花爆竹生产“三大毒瘤”(挂靠工区、转包分包和三超一改),推动依法关闭一批、巩固提升一批、引导退出一批,推动烟花爆竹产业走“四化两型”(集约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和安全型、环保型)发展之路,加大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的关闭力度,按照省里安排的指标完成压减任务。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交叉执法。(市应急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和相关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11.狠抓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突出“人、车、路、企、政”等方面,扎实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全力整治“两客一危一校”交通隐患,“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联网率不低于99.9%;重点整治超限超载,“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商务车非法营运,“百吨王”、变型拖拉机违法运输,以及车辆生产、销售、维修环节监管缺失、“大吨小标”等问题;突出整治旅游运输车漏管失控等问题,实现旅游包车安检率达100%;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团雾多发路段治理、农村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公交车和桥梁防护安全专项治理,着力解决一批事故风险突出路段安全隐患;重点查处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非法载人,电动车、渣土车野蛮驾驶等违法驾驶行为。(各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牵头,市道安办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面整治马路市场安全隐患,全面完成马路市场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照任务加强取缔关闭搬迁以及规范整治任务,尽快推动农村集贸市场的规划和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地区马路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各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牵头,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严厉打击船舶脱检脱管、非法挂靠经营、恶劣天气条件下客运船舶违反禁限航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运砂船、渔船事故。(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以及相关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工负责)。开展普速铁路沿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整治行人、牲畜、车辆上道、损毁防护栅栏(墙),以及沿线施工现场、违章建筑、违法侵占、残破建筑、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农用薄膜、塑料大棚、露天垃圾消纳场、广告牌、彩钢瓦等易影响列车行车安全的隐患问题,净化铁路安全环境。(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等部门以及相关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12.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突出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桥梁隧道、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水利工程、高速公路建设、市政工程,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效遏制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等问题,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建筑施工市场。推动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抗震设防的地震安全监管。(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等相关部门以及各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工负责)。扎实排查治理城市道路塌陷隐患,强化城市道路塌陷源头因素的安全管理,对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周边沉降变形加强监测监控,按规定采取工程措施,严格控制路面沉降;对存在渗漏隐患的老旧管网,制定改造计划有序推进。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塌陷的巡查防控常态化机制,加大道路、市政管网等城市重大公共设施的检查力度,防范和化解城市重大公共设施安全风险。(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13.推进消防安全顽瘴痼疾集中治理。开展重大消防隐患清零行动。全力开展 “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消防车通道安全隐患,探索完善停车供给优化、多部门联合惩戒等消防车通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治理,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地下建筑、宾馆饭店、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俗客栈等高风险场所,加大执法检查和联合惩戒力度,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不安全取暖等突出风险以及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文旅广体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14.推进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排查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工负责)。开展工贸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和粉尘防爆专项治理,以冶金、食品加工等行业企业为重点,强化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市工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工负责)。持续推进特种设备、民爆、电力、油气输送管道、旅游、农机作业、渔业、军工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和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工负责)。加强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特别是对加油加气站等分布范围广、位置敏感、事故危害性大等场所的防雷专项治理,及时发现和消除雷电灾害安全隐患。(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及相关部门分工和各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负责)。加强对新事物、新业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防范化解新领域安全风险。(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应急局等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15.加强监测预警,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联动机制,扩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覆盖面,重点强化对水灾、旱灾、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气象灾害等灾种的监测预警,在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防震减灾监督检查中加强安全防范,推进大型地下非煤矿山地震安全监测系统建设,有效监控矿山地震风险,开展森林火源管控专项治理,加强会商研判,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群死群伤。(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等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管理
16.继续开展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严格督促落实安全监管执法“四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继续按照“分类别、分层级、全对接”要求开展计划执法。推动落实对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推行互联网+监管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和信用管理,通过安全生产黑名单等加大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按照“三比三严”(比数量、比增量、比质量,严格程序、严格惩戒措施、严格自由裁量)要求,每月排名通报安全监管执法情况。(市安委办牵头,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17.加大典型案例和安全隐患的曝光力度。严格落实《常德市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件和重大安全隐患曝光工作制度》,加大典型和安全隐患的曝光力度,加重在安全生产日常考核细则权重,真正做到每发现查处一个安全隐患,就第一时间在媒体上进行曝光,确保公开曝光的即时性和有效性,提高舆论震慑。(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18. 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服务和执法保障。合理划分市、县、乡三级执法管辖权限,明确职责分工,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进一步理顺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执法体制。(市委编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工负责)。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专业人员配备和培训,提升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市应急局和有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五、全面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创建
19.全面完成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任务。全面梳理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创建任务清单,确保所有文书类软件项目在3月底前完成,所有信息化建设、避难场所改造、设备装备安装等硬件项目在6月底前完成。主城区重点完成15个避难场所改造任务(武陵区7个、鼎城区5个、经开区2个、柳叶湖1个);武陵区重点完成城市安全体验馆建设及运行工作;市应急管理局重点完成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和救灾储备仓库建设;市公安局重点完成大客流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市应急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20.大力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创建。以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契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条件,指导和鼓励创建一批安全发展示范单位,广泛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区县市、安全发展示范乡镇、安全发展示范园区、安全发展示范企业、安全发展示范社区(村)、安全发展示范机关、安全发展示范学校、安全发展示范医院、安全发展示范敬老院、安全发展示范景区以及安全发展先进个人等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和榜样模范作用。(市安委办牵头,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等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21.加强安全生产基层组织保障。推动开展以“六有”(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并推动同步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以“三有”(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示范行政村(社区)应急服务站建设,并依托应急服务站同步建设社区志愿消防队,夯实安全生产基层组织保障。(市应急局牵头,市委编办、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各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2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创新 “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组织形式,开展“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台、应急广播、电子显示屏、社区宣传栏、村村通等线上线下资源,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教育矩阵。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全面落实从业人员的各项培训考试制度。(市委宣传部、市安委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广播电视台等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23.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关键工艺、装备和技术创新研发的支持,鼓励和推进危险工艺工序自动化控制、智能化生产。加快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加快推进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信息综合平台建设,完成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的接入,推动升级改造现有烟花爆竹视频监控系统。深入推进“道安监管云”“两客”车辆智能监管系统运行,实现对“两客”不安全驾驶行为的自动识别和实时报警,提升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智慧消防”系统建设,提高消防救援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加快建设应急指挥信息网、应急管理综合应用信息化平台,推进职能部门信息系统深度融合,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归集共享,构建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精准分析、科学决策、高效指挥平台。(市应急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24.强化社会化市场化风险防控。推动建立健全企业安全风险内部举报制度,落实举报奖励政策,鼓励企业职工、家属和社会公众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推动高危企业规范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督促高危企业全面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并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落实安责险保险机构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常德银监分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七、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制机制
25.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尽快完善应急队伍管理制度和能力提升机制,统筹推进市县乡三级应急人才体系建设,加强各类专家型专门人才和复合型管理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强应急指挥专家库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布局合理、层级梯次清晰的高素质专业化应急管理队伍。(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26.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阵地和装备建设。加强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国家队和主力军作用,建强矿山、危险化学品、水上救援、森林防火、工程机械等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统筹规范社会应急力量管理,指导加强园区、开发区、企业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按照《湖南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2019-2022年)》要求,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统筹建设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配备必要的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必要的应急救援和指挥的装备设备器材。加强应急装备能力建设,提升应急装备现代化水平。(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27.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实现应急工作上下联动,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应急预案的体系建设,完善总体预案和各类专项预案,建成全覆盖的应急预案体系,实现预案能用、管用、好用。加强政企应急预案衔接和常态化演练,提高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和现场救援实效。(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八、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28.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作风建设。将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摆在首位,推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安全监管干部履职尽责,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敢于动真碰硬、担当作为,争当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忠诚卫士。(市应急局、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29.提高安全监管队伍履职能力。推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以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开展大培训,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素质。继续组织市、县、乡三级安全监管人员分期分批进行集中轮训,大力提高安全监管干部的履职能力。(市应急局、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30.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尽快出台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岗位职业荣誉感和政治待遇保障的相关文件规定,激励干部敢于担当作为,进一步激发安全监管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市安委办牵头,市人社局以及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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