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1至6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1至6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1至6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20起,死亡20人,受伤10人,经济损失1186.2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减少8起下降28.6%,死亡人数同比减少5人下降20%,受伤人数同比减少7人下降41.2%,经济损失同比减少572.85万元下降32.6%。
(一)各行业(领域)事故分布情况
1.道路运输业事故11起,死亡11人。
2.建筑业事故3起,死亡3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挖掘机侧翻致死亡1人;湖南经世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在建项目设备搬运时倾倒致死亡1人;汉寿县茗典装饰服务部为湖南中农生态肥业有限公司维修厂房房顶时不慎高处坠落致死亡1人)。
3.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2起,死亡2人。
4.冶金机械八行业事故2起,死亡2人(建材事故1起,死亡1人;轻工事故1起,死亡1人)。
5. 工商贸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
6.铁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
工矿商贸领域(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农业机械、水上运输业、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注:各行业(领域)事故按国民经济行业经济分类所属行业归口统计,事故责任划分以事故调查报告结论为准。
(二)区县市(单位)事故分布情况
武陵区: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
鼎城区:事故3起,死亡3人(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2起,死亡2人; 道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
汉寿县:事故4起,死亡4人(建筑业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业事故2起,死亡2人;铁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
桃源县:事故3起,死亡2人(道路运输业事故3起,死亡2人)。
临澧县:事故1起,死亡2人(道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2人)。
石门县:事故1起,死亡1人(建筑业事故1起,死亡1人,该事故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
澧 县:事故1起,死亡1人(冶金机械八行业建材事故1起,死亡1人)。
津市市:事故5起,死亡5人(建筑业事故1起,死亡1人;工商贸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业事故2起,死亡2人;冶金机械八行业轻工事故1起,死亡1人)。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
安乡县、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度假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注:跨行政区域的过境高速公路事故和铁路事故,只按照属地原则由事故发生地县级单位归口统计录入,不计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二、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不含道路运输业和铁路运输业)
(一)2019年未结案事故(所有超过法定调查期限的事故将在季度考核中通报,并在年度考核工作中相应扣分)
鼎城区
常德顶兴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11·20”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工作经鼎城区人民政府延期后,仍超过法定调查时限,将在年度考核工作中预扣分。
(二)2020年度情况
鼎城区
湖南常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3·27”物体打击事故调查已结束,市安委办已审核,正在修改中。
汉寿县
湖南中农生态肥业有限公司“5·22”高处坠落事故,正在调查中。
石门县
石门環宇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2”机械伤害事故调查已结束。事故责任单位環宇市政公司(施工单位)由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0万元;天鉴国际工程管理公司(监理单位)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事故责任人環宇市政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单**由县应急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高标准农田建设总监理工程师陈*、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员伍**由其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承包人周**承担此次事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
澧 县
澧县鑫毅建材有限公司“3·30”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已结束。事故责任单位澧县鑫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由澧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大堰垱镇人民政府责成其向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由县安委办负责人对其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事故责任人澧县鑫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余**,由澧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澧县鑫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生产厂长、兼职安全员丁**、澧县鑫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粉料车间破碎机操作员周**由澧县鑫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依照相关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津市市
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4·23”车辆伤害事故调查已结束。事故责任单位常德市锋洋运输有限公司和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由津市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事故责任人“湘J5***5”货车所有人、驾驶员陈*,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湖南经世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在建项目)“4·27”物体打击事故调查已结束,市安委办已审核,正在修改中。
三、工作要求
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做好高温条件下的安全防范工作。夏季高温高湿,酷暑、雷电、台风等极端天气较多,易对工艺设备平稳运行和人员工作状态产生严重不利影响,安全风险管控难度增大。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有限空间)内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配备专人现场指挥,把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到位。严格对化学品储罐、仓库和露天存放的化学品的管理,确保油气储罐区等危化品储存场所的喷淋、制冷等设施完好投用,采取必要的降温措施,防止因温度、压力升高导致罐、桶、钢瓶等破裂而引发事故。烟花爆竹要严格落实高温停产有关方案要求,在此期间应急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停产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高温停产期间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处罚,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道路交通安全要针对极端天气,强化路面管控和疏导,加强对桥梁隧道的安全检查,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要加大对基坑支护、起重机械、脚手架、临建板房稳固情况和用电设施安全性能的检查维护。遇有大风、雷电、强降雨等极端天气,要迅速停工撤人;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区域,要提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学生安全管控。7月中旬,全市中小学将陆续进入暑假假期,各地要深刻吸取各地往年暑假期间发生的学生溺水事件教训,认真贯彻落实6月30日省委副书记乌兰、副省长吴桂英在全省学生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迅速开展防溺水警示教育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一位老师、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提醒学生家长教育孩子不私自下水游泳,不在危险水域玩耍,教育学生正确的施救方法,不盲目下水施救。各区县市党委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加强重点水域管控,逐一落实监管责任,对重点危险水域一处不漏地树立安全警示标识标牌,设置安全隔离带或防护栏;要充分发动村组的防溺水志愿者,在放学后、节假日和暑假,认真开展巡查活动,发现有学生私自到山塘、水库或河流玩水、游泳的,要及时劝离或阻止。
附件:1.2020年1至6月常德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按行 业分类)
2.2020年1至6月常德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按地区分类)
3.2020年6月常德市生产安全事故明细表
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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