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1至8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1至8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1至8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36起,死亡36人,受伤19人,经济损失1650.72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下降7.7%,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人上升5.9%,受伤人数同比减少1人下降5%,经济损失同比减少798.03万元下降32.6%。
(一)各行业(领域)事故分布情况
1.道路运输业事故24起,死亡24人。
2.建筑业事故5起,死亡5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挖掘机侧翻致死亡1人;湖南经世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在建项目设备搬运时倾倒致死亡1人;汉寿县茗典装饰服务部为湖南中农生态肥业有限公司维修厂房房顶时不慎高处坠落致死亡1人;常德市创联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对武陵区丹阳街道北正街社区常德市财政局宿舍二院进行户外电梯安装调试时发生事故致死亡1人;武陵区常德多米酒店外墙做防水施工期间,施工吊车车斗脱落导致1人死亡。)。
3.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2起,死亡2人。
4.冶金机械八行业事故3起,死亡3人(建材事故1起,死亡1人;轻工事故2起,死亡2人)。
5. 工商贸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
6.铁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
工矿商贸领域(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农业机械、水上运输业、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注:各行业(领域)事故按国民经济行业经济分类所属行业归口统计,事故责任划分以事故调查报告结论为准。
(二)区县市(单位)事故分布情况
武陵区:事故4起,死亡4人(道路运输业事故2起,死亡2人;建筑业事故2起,死亡2人)
鼎城区:事故4起,死亡4人(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2起,死亡2人; 道路运输业事故2起,死亡2人)。
汉寿县:事故5起,死亡5人(建筑业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业事故3起,死亡3人;铁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
桃源县:事故6起,死亡5人(道路运输业事故6起,死亡5人,其中过境高速公路事故1起,死亡1人)。
临澧县:事故4起,死亡5人(道路运输业事故4起,死亡5人)。
石门县:事故1起,死亡1人(建筑业事故1起,死亡1人,该事故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
澧 县:事故1起,死亡1人(冶金机械八行业建材事故1起,死亡1人)。
津市市:事故8起,死亡8人(建筑业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业事故5起,死亡5人;冶金机械八行业轻工事故2起,死亡2人)。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事故2起,死亡2人(道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工商贸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
桃花源旅游度假区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
安乡县、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注:跨行政区域的过境高速公路事故和铁路事故,只按照属地原则由事故发生地县级单位归口统计录入,不计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二、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不含道路运输业和铁路运输业)
武陵区
常德市创联电梯工程有限公司“7·12”起重伤害事故正在调查中。
常德多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8·12”物体打击事故正在调查中。
鼎城区
湖南常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3·27”物体打击事故调查已结束。事故责任单位华地公司常德分公司由鼎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鼎城区安委办对湖南常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矿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事故责任人华地公司常德分公司负责人官**,由鼎城区应急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华地公司爆破安全员曾**、华地公司安全员游**、华地公司安全技术负责人杨**、湖南常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安全员李**等4人由公司按内部制度给予处理。
汉寿县
湖南中农生态肥业有限公司“5·22”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已结束。事故责任单位湖南中农生态肥业有限公司由县应急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事故责任人汉寿县茗典装饰服务部法人代表彭钢清,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责任。
石门县
石门環宇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2”机械伤害事故调查已结束。事故责任单位環宇市政公司(施工单位)由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0万元;天鉴国际工程管理公司(监理单位)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事故责任人環宇市政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单**由县应急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高标准农田建设总监理工程师陈*、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员伍**由其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承包人周**承担此次事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
澧 县
澧县鑫毅建材有限公司“3·30”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已结束。事故责任单位澧县鑫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由澧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大堰垱镇人民政府责成其向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由县安委办负责人对其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事故责任人澧县鑫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余**,由澧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澧县鑫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生产厂长、兼职安全员丁**、澧县鑫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粉料车间破碎机操作员周**由澧县鑫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依照相关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津市市
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4·23”车辆伤害事故调查已结束。事故责任单位常德市锋洋运输有限公司和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由津市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事故责任人“湘J5***5”货车所有人、驾驶员陈*,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湖南经世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在建项目)“4·27”物体打击事故调查已结束。事故责任单位江汉公司建议由津市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事故责任人叉车司机李**,建议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江汉公司法人代表刘**建议由津市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江汉公司专职安全员黄**建议由津市市住建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经世新公司机电处处长谢先平建议该公司按内部制度给予处理。
湖南省万木汇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6·21”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工作已超过60天法定调查时限,事故调查组已向津市市人民政府申请延期。
经开区
湖南常德品王电镀技术有限公司“7·26”高处坠落事故,已由市人民政府授权经开区管委会组织事故调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清醒认识我市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一)把握重点时节抓安全防范。9月至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历来是各类事故多发易发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事故防控力度,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尤其是要加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旅游、危化品、大型群众性活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多措并举,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领域抓安全防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道路交通和建筑施工两个近期事故易发多发领域,深入分析事故原因,严格落实在建项目特别是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起重机械等重点部位防坍塌、防高处坠落的安全措施。加大校车、渣土车和“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三超一疲劳”和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精准施策,强化责任追究,压实监管责任、属地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全力以赴压降各类事故。
(三)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各地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和统计上报工作,强化政治责任,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和迟报、漏报、瞒报事故。同时要按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主动做好已结案批复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工作。
附件:1.2020年1至8月常德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 (按行业分类)
2.2020年1至8月常德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按地区分类)
3.2020年8月常德市生产安全事故明细表
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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