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1至9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1至9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1至9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37起,死亡37人,受伤19人,经济损失1650.72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减少4起下降9.8%,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人上升2.8%,受伤人数同比减少1人下降5%,经济损失同比减少1011.03万元下降38%。
(一)各行业(领域)事故分布情况
1.道路运输业事故25起,死亡25人。
2.建筑业事故5起,死亡5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挖掘机侧翻致死亡1人;湖南经世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在建项目设备搬运时倾倒致死亡1人;汉寿县茗典装饰服务部为湖南中农生态肥业有限公司维修厂房房顶时不慎高处坠落致死亡1人;常德市创联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对武陵区丹阳街道北正街社区常德市财政局宿舍二院进行户外电梯安装调试时发生事故致死亡1人;武陵区常德多米酒店外墙做防水施工期间,施工吊车车斗脱落导致1人死亡。)。
3.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2起,死亡2人。
4.冶金机械八行业事故3起,死亡3人(建材事故1起,死亡1人;轻工事故2起,死亡2人)。
5. 工商贸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
6.铁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
工矿商贸领域(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农业机械、水上运输业、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注:各行业(领域)事故按国民经济行业经济分类所属行业归口统计,事故责任划分以事故调查报告结论为准。
(二)区县市(单位)事故分布情况
武陵区:事故4起,死亡4人(道路运输业事故2起,死亡2人;建筑业事故2起,死亡2人)
鼎城区:事故4起,死亡4人(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2起,死亡2人; 道路运输业事故2起,死亡2人)。
汉寿县:事故5起,死亡5人(建筑业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业事故3起,死亡3人;铁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
桃源县:事故6起,死亡5人(道路运输业事故6起,死亡5人,其中过境高速公路事故1起,死亡1人)。
临澧县:事故4起,死亡5人(道路运输业事故4起,死亡5人)。
石门县:事故1起,死亡1人(建筑业事故1起,死亡1人,该事故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
澧 县:事故1起,死亡1人(冶金机械八行业建材事故1起,死亡1人)。
津市市:事故8起,死亡8人(建筑业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业事故5起,死亡5人;冶金机械八行业轻工事故2起,死亡2人)。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事故3起,死亡3人(道路运输业事故2起,死亡2人;工商贸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
桃花源旅游度假区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
安乡县、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注:跨行政区域的过境高速公路事故和铁路事故,只按照属地原则由事故发生地县级单位归口统计录入,不计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二、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不含道路运输业和铁路运输业)
武陵区
常德市创联电梯工程有限公司“7·12”起重伤害事故调查工作已超过60天法定调查时限,事故调查组已向武陵区人民政府申请延期。
常德多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8·12”物体打击事故调查工作已超过60天法定调查时限,事故调查组已向武陵区人民政府申请延期。
鼎城区
湖南常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3·27”物体打击事故调查已结束。事故责任单位华地公司常德分公司由鼎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鼎城区安委办对湖南常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矿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事故责任人华地公司常德分公司负责人官**,由鼎城区应急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华地公司爆破安全员曾**、华地公司安全员游**、华地公司安全技术负责人杨**、湖南常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安全员李**等4人由公司按内部制度给予处理。
汉寿县
湖南中农生态肥业有限公司“5·22”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已结束。事故责任单位湖南中农生态肥业有限公司由县应急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事故责任人汉寿县茗典装饰服务部法人代表彭**,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责任。
石门县
石门環宇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2”机械伤害事故调查已结束。事故责任单位環宇市政公司(施工单位)由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0万元;天鉴国际工程管理公司(监理单位)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事故责任人環宇市政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单**由县应急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高标准农田建设总监理工程师陈*、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员伍**由其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承包人周**承担此次事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
澧 县
澧县鑫毅建材有限公司“3·30”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已结束。事故责任单位澧县鑫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由澧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大堰垱镇人民政府责成其向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由县安委办负责人对其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事故责任人澧县鑫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余**,由澧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澧县鑫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生产厂长、兼职安全员丁**、澧县鑫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粉料车间破碎机操作员周**由澧县鑫毅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依照相关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津市市
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4·23”车辆伤害事故调查已结束。事故责任单位常德市锋洋运输有限公司和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由津市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事故责任人“湘J5***5”货车所有人、驾驶员陈*,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湖南经世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在建项目)“4·27”物体打击事故调查已结束。事故责任单位江汉公司建议由津市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事故责任人叉车司机李**,建议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江汉公司法人代表刘**建议由津市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江汉公司专职安全员黄**建议由津市市住建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经世新公司机电处处长谢先平建议该公司按内部制度给予处理。
湖南省万木汇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6·21”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工作已超过60天法定调查时限,事故调查组已向津市市人民政府申请延期。
经开区
湖南常德品王电镀技术有限公司“7·26”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市人民政府正在审核中。
三、工作要求
四季度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入旺季,企业抢工期、赶进度、超负荷运行所导致的安全风险聚集加大。秋冬风干物燥,森林火险危险因素增大,自然灾害引发各类安全事故的风险突出。
一是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建议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专业委员会,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针对性拿出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
二是加强监管执法服务。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主动作为,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监管,坚持安全监管和服务并重,支持和推动各类企业安全生产。抓住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依法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平安稳定。
三是全力推进专项整治。严格按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认真对照问题隐患和责任措施“两个清单”,按照“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讲评、半年一总结、全年一考核”要求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全面深化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铁路等重点行业领域及其他行业安全生产顽瘴痼疾整治,全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突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工矿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旅游景点、车站码头、大型群众活动场所等重点部位,突出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内容,强化督导检查,强化责任和措施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五是加强应急值守处突。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督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主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立即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附件:1.2020年1至9月常德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 (按行业分类)
2.2020年1至9月常德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按地区分类)
3.2020年9月常德市生产安全事故明细表
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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