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1至5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1至5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1至5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62起,死亡68人,受伤13人,经济损失607.07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1.6%,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人上升1.5%,受伤人数同比减少6人下降31.6%,经济损失同比减少627.65万元下降49.9%(其中鼎城区“3·19”较大中毒窒息事故和汉寿县“4·2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暂未结案定性)。
(一)各行业(领域)事故分布情况(未定性的两起较大事故暂未纳入行业分类)
1.道路运输业(根据应急管理部门统计口径)事故49起,死亡52人(其中涉及本地生产经营类车辆事故28起,死亡31人;过境高速公路事故1起,死亡1人)。
2.建筑业事故5起,死亡5人(含涉军建设项目事故1起死亡1人;水利建设项目事故1起,死亡1人;市政工程清淤施工事故1起,死亡1人)。
3.冶金、机械等工贸八大行业事故3起,死亡3人。
4.铁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
5.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1起,死亡1人。
6.工商贸其他事故1起,死亡0人。
工矿商贸领域(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农业机械、水上运输业、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注:各行业(领域)事故按国民经济行业经济分类所属行业归口统计,事故责任划分以事故调查报告结论为准。
(二)区县市(单位)事故分布情况(未定性的两起较大事故暂未纳入地区分类)
武陵区:事故6起,死亡6人(道路运输业事故6起,死亡6人)。
鼎城区:事故11起,死亡10人(道路运输业事故10起,死亡10人;工商贸其他事故1起,死亡0人)。
汉寿县:事故8起,死亡8人(道路运输业事故6起,死亡6人;建筑业事故1起,死亡1人;铁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
桃源县:事故2起,死亡3人(道路运输业事故2起,死亡3人,含过境高速公路事故1起,死亡1人)
临澧县:事故2起,死亡3人(道路运输业事故2起,死亡3人)。
石门县:事故8起,死亡9人(道路运输业事故4起,死亡5人;建筑业事故3起,死亡3人;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1起,死亡1人)。
澧县:事故6起,死亡6人(道路运输业事故6起,死亡6人)。
津市市:事故2起,死亡2人(道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冶金、机械等工贸八大行业事故1起,死亡1人)。
安乡县:事故10起,死亡10人(道路运输业事故9起,死亡9人;冶金、机械等工贸八大行业事故1起,死亡1人)。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事故2起,死亡2人(道路运输业事故2起,死亡2人)。
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事故2起,死亡2人(冶金、机械等工贸八大行业事故1起,死亡1人;建筑业市政工程清淤施工事故1起,死亡1人)。
西洞庭管理区: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
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桃花源旅游度假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注:跨行政区域的过境高速公路事故和铁路事故,只按照属地原则由事故发生地县级单位归口统计录入,不计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二、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不含道路运输业和铁路运输业)
石门县
1.石门县东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3·7”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已结束。事故责任单位广州筑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由石门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石门县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向县水利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事故责任人湖南德江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姚**,由公司按内部管理制度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事故调查组;湖南华纬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石门分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员王*,由公司按内部管理制度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事故调查组。
2.石门县寅發石膏矿业有限公司“4·2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已结束。事故责任单位石门寅發石膏矿业有限公司,由石门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事故责任人石门寅發石膏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晏**,由石门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石门寅發石膏矿业有限公司井下运输车驾驶员汪**、地面绞车司机田**、事故当天带班负责人汪**、专职安全员汪**、顾问晏**等由石门寅發石膏矿业有限公司按内部管理制度予以严肃处理。石门县夹山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和石门县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的相关工作人员由县纪委监察委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3.石门县湖南佳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7”高处坠落事故正在调查中。
4.石门县常德蓝天建筑有限公司“5·28”坍塌事故正在调查中。
津市市
湖南鸿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24”其他伤害事故正在调查中。
安乡县
常德通元铸造有限公司“3·28”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已结束。事故责任单位常德通元铸造有限公司,由安乡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由安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安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和安乡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向安乡县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讨。事故责任人常德通元铸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由安乡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安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分管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长和安乡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指导中心)负责人、园区联企干部由安乡县纪监委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高新区
1.湖南惠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20”一般中毒窒息事故调查已结束。事故责任单位湖南惠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由常德高新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事故责任人湖南惠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潘*,由常德高新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湖南惠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临聘工人万**、检测车司机彭**、技术员陈**、资料员胡**等人,由公司依据内部制度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2.中联重科建筑起重机械有限责任公司“1·2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已结束。事故责任单位中联重科建筑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由常德高新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事故责任人中联重科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制造中心经理老厂区全面工作负责人刮*,由常德高新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中联重科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安全分管负责人黎**、爬升架车间主任张*、爬升架车间焊工李*等人,由公司依据内部制度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要求
当前,我市已进入高温汛期,事故防控和灾害防治工作进入关键期。各级各部门要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集中攻坚为主线,突出建筑施工、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化工、建材、仓储物流等易受高温等极端天气影响的重点行业企业,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非煤矿山及尾矿库重点检查易受山洪、强降水威胁的防淹井、防透水、防坍塌、防溃坝等措施的落实情况,露天矿山要高度重视强雷暴天气室外作业安全。危险化学品及冶金工贸行业要制定落实高温汛期储存装置设施的防雷、防静电、防泄漏工作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筑施工企业要认真吸取近期事故的教训,严格执行防范措施,并加强施工场所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治理。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改善现场作业环境,制定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避免施工人员长时间在阳光直射下作业;遇雷雨、大风天气要立即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要坚决整治夏季违章用电、堵塞应急通道、电动车违规充电等问题,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交通运输行业要加强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紧盯危运车辆、客运车辆、大货车、小型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切实加强国省干道和农村地区危险路段的隐患排查治理。要组织开展仓储物流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摸清底数,联合执法,严格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要坚持家校结合,动员属地乡镇街道开展网格化教育培训,严防学生防溺水事故发生。针对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及汛期水上航行安全的特点,严格执行渡口灾害天气停航管理制度,加强重点水域、重点航道、重点渡口的安全监管。旅游、农机、电力、城镇燃气、油气管线、特种设备等行业也要结合本行业特点和实际,持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附件:1.2021年1至5月常德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 (按行业分类)
2.2021年1至5月常德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按地区分类)
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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