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补充推荐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
各区县(市)应急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工作能力和水平,发挥专家队伍的技术支撑和决策支撑作用,根据《常德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常应急发〔2021〕5号),经研究,拟在现有市应急管理专家库的基础上,优化充实专家队伍,通过有关单位推荐和综合审定,增补一批应急管理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领域及征集范围
根据《常德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征集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三大类别若干个行业领域方面专家,具体行业领域参照《常德市应急管理专家行业领域分类表》(详见附件1)。全市范围内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服务机构等具有上述专业技术特长,具备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推荐申报。已取得国家应急管理部、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应急管理专家聘用资格的,由本人申请,经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可不需审核直接纳入市应急管理专家库。
二、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应急管理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清正廉洁,秉公办事,自愿从事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技术服务工作,主动接受市应急管理局的委派任务。
(二)熟悉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在全市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
(三)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专业技术执业资格,有较强的现场发现、研判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除外),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现场调查研究工作,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三、专家申报推荐及聘任程序
(一)申报。根据市应急管理局通知和公告,本人填写《常德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附件2),提供具备专家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办。
(二)审定。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办综合报名专家的资格条件、专业背景、履职能力,确定拟聘专家名单,并组织有关科室(单位)审核,提交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会研究审定。
(三)聘用。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示专家名单及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公示无异议的专家纳入第一届常德市应急管理专家库,聘期与第一届常德市应急管理专家聘请一致。
四、推荐时间
推荐时间截止2023年11月13日。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应急管理专家的申报推荐工作,鼓励引导、大力支持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申报,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专家参与应急管理事业,发挥专业技术特长。
(二)个人申报推荐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请于2023年11月13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谢勇 13307360983;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朝阳路1199号市应急管理局办公楼406室;电子邮箱:188548993@qq.com。
常德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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