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安监局关于澧县八百里洞庭冷冻有限公司“7.24”液氨泄漏事故情况的通报
常安办明电〔2015〕1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2015年7月24日21时30分许,澧县八百里洞庭冷冻有限公司氨制冷机房发生一起液氨泄漏事故,造成液氨泄漏300kg左右,覆盖面直径达到600m,疏散周边的居民和市场内业主近200人到安全地带避险。事故发生后,澧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紧急组织消防、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实施救援,由于救援及时,措施得力,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经初步调查,该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设备陈旧造成泄漏,公司安全兼技术员周国清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维修正在运行中的氨制冷机械设备所至。这起事故发生在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期间,反映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不平衡、不彻底、不认真、不扎实等问题。
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但给常德市的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了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教训十分深刻。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液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督促涉氨制冷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建筑、消防、特种设备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切实落实各项安全责任。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涉及制冷系统运行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现场安全管理。规范特种设备管理,涉氨压力容器和新建、扩建、改建的涉氨压力管道,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相应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定进行设计、制造、安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必须经登记注册并定期检验。强化从业人员液氨使用管理及应急处置等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扎实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和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防液氨泄漏引发的各类事故。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空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开展执法检查。采取政府购买专家服务的做法,发挥专家、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的作用,积极探索第三方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彻查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扎实组织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要根据《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安办函〔2013〕32号)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对相关证照不全、停产整顿未验收达标擅自恢复生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冷库及制冷系统未经正规设计、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立即停产整顿,整改不达标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安全设施不完善,防护器材不完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不健全,安全培训不落实的企业,要限期彻底整改,确保不留隐患。
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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