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安监局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安监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常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常政办函〔2017〕41号)精神,市安监局制定了《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区县市安监部门要按照市、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工作。
常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30日
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常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常政办函〔2017〕41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细化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任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安全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公开内容
(一)推进行政职权公开。全面推进市安监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安监局网站全面公开,及时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进一步做好取消、下放、承接行政审批等事项公开工作,公开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重点公开省局下放由市局实施和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法制科、综合协调科、许可办落实)
(二)强化审批许可公开。开展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开,在实施许可的办公场所或市安监局网站全面公开许可信息,公开内容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受理、进展、结果等信息,以及服务指南(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等)。对于具体行政许可行为,在做出决定之日起20日内,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安监局网站公开相关信息,根据法律法规、机构和职能调整变动情况等,及时有效调整行政许可公示信息。(许可办牵头,相关科室单位配合落实)
(三)推进行政执法处罚公开。实行“阳光执法”。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示,依法公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全市各级安监部门应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在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或者处罚决定变更之日起20日内,通过本部门或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以下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内容: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社会信用统一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并根据要求对安全生产领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公示。(法制科牵头,执法局配合落实)
(四)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政务服务窗口与网上政务服务建设,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逐步由实体窗口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健全和实行首问负责、实时公开、全程监察等服务公开制度,全面公开办事服务流程、期限和结果,以及办事所需的证件、资料和监督方式等,实现办事服务全过程公开、全流程监察。(许可办牵头,相关科室单位配合落实)
(五)推进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公开
1、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会议制度,积极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安全生产监管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对主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在办理完结后,及时在部门网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办公室、人事科牵头,相关科室单位具体实施)
2、加大安全生产工作重大政策公开力度。对涉及社会面广、关注度高、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监管要点等政策信息,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在部门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并作好解读说明,做到及时同步公开,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读性。(法制科牵头,相关科室单位配合落实)
3、加大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执法装备建设等基础项目建设,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基本信息、招投标、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信息公开,适时公开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以公开促项目建设质量。(办公室牵头落实)
4、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细化公开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资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局扶贫工作队牵头落实)
(六)推进日常监管信息公开
1、做好安全生产督察检查信息公开,强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做好常规检查执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综合科牵头,执法局、相关业务科室、宣教中心配合落实)
2、推进安全生产事故处置信息公开。对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高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准确发布事故信息,准确发布政府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和抢险救援进展信息,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杜绝不实传言和猜疑传播的空间。(综合科牵头,相关科室单位配合落实)
3、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公开。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组织指挥和协调机制,快捷高效、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故。(应急中心牵头落实)
4、推进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事故原因,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事故调查科牵头,相关科室单位配合落实)
5、推进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信息公开。严格执行《重大
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安委[2010]6号)、《非法违法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跟踪督办暂行办法》(安委办[2011]12号)、《湖南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和《常德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制度》以及《常德市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的要求,不断完善、规范挂牌事项的督办和信息公开程序,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综合科牵头,相关科室单位配合落实)
6、推进企业诚信信息公开。按照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要求,公开安全生产经营者“黑名单”等安全生产违法信息。(法制科牵头落实)
7、推进示范创建信息公开。根据企业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及时公开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创建相关信息。(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单位配合落实)及时做好安全生产示范县、示范乡镇,安全生产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相关信息的公开。(法制科牵头落实)
(七)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重大专项资金、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办公室牵头落实)
(八)推进政策解读信息公开。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起草,以政府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并在文件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在部门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负责文件起草的科室单位具体落实)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和重大措施,主要负责人应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宣讲政策,解疑释惑,安监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法制科牵头落实)加强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办公室牵头落实)对涉及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做好舆情监测,认真研判处置,及时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要发挥媒体作用,善于运用新闻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宣教中心牵头落实)
三、提升能力确保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安监局成立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家火任组长,局领导曾君、饶南国、陈宏元、王超轩、郭道胜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国骅兼任。市安监局政务信息公开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部署推进工作。明确一名班子成员负责分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力量,保障必要经费,健全运行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有效运行。明确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局宣教中心负责网站建设和管理,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按职责落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考核评议,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办公室牵头落实)积极做好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公开清理结果,并标明文件时效情形。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法制科牵头落实) 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依法依规满足广大公众需求。(办公室牵头落实)
(三)加强平台建设。加强市安监局网站建设,办好专题专栏,及时将安全生产政务公开信息推送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站。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信息数据库建设,提升信息公开与运用,方便公众获取。加强“常德安监”微信公众平台建设。强化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联动,突出重点公开项目,增强政务公开传播效果。(宣教中心牵头落实)加强安全生产举报热线平台建设,对社会公众反应的热点难点问题、申诉举报,要积极回应、解答。(应急中心牵头落实)
(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不断提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人事科牵头落实)
各科室、直属单位要对照市安监局重点公开项目清单,明确专人负责,按进度及时准确将本部门政务公开资料报局办公室,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督促,确保工作落实,年度工作情况在12月20日以前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安监局办公室。各科室、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信息公开不及时的每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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