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常德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整治大会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安监发〔2017〕25号
各区县市安监局:
现将《常德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整治大会战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9日
常德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整治大会战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常德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安发〔2017〕6号)和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整治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办发电〔2017〕4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强化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管控,深化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促进以“四梁八柱”为重点的各项工作落实,有效防范非煤矿山事故。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市安监局决定自2017年8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整治大会战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非煤矿山“攻坚克难”、“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和“四梁八柱”重点工作,以防范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整治大会战工作,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非煤矿山事故隐患,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整治大会战工作的范围是全市安监部门和非煤矿山(尾矿库)企业。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层面
1、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工作。重点检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工作,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工作。
2、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工作。重点检查整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与执行工作;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工作;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工作;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工作。
3、安全风险管控工作。重点检查整治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等工作。
4、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检查整治非煤矿山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工作;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工作;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重点检查整治非煤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工作;履行职业卫生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公告、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工作;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资料工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6、应急管理工作。重点检查整治非煤矿山企业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工作;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工作;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加强岗位应急培训工作。
(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层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工作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工作;各级安全监管执法部门执法力量建设工作。
2、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小矿山企业等工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工作;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检查整治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工作。
3、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工作。重点检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和省、市安委会(办)暗访督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事故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情况。
4、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整治非煤矿山企业“攻坚克难”、“打非治违”开展工作。
5、淘汰不安全的落后产能工作。检查县乡两级政府对照淘汰目标、倒排工作任务,综合运用法律、市场、行政等手段,引导非煤矿山生产企业依法有序关闭退出的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
1、各地安监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暨百日整治大会战工作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8月20日前,各地将工作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市局非煤矿山科。
2、各地按照大检查暨百日整治大会战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附件2要求的监管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3、各非煤矿山企业对照附表3,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事故隐患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全面开展隐患整改。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
1、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县级安监部门要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台账并严格实行“一单四制”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
3、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关闭取缔的非法违法非煤矿山企业。
4、市级安监部门将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
(三)跟踪复查、认真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1、各地安监部门在对事故多发地和高风险企业继续开展检查的同时,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2、各地安监部门对检查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全面分析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方案进行整治。
3、各地安监部门要将检查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市安监局成立由饶南国副局长为组长,非煤矿山科黄志刚,朱光锋、雷明未和各区县市分管非煤矿山局领导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整治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筹划组织此次非煤矿山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各区县市要相应成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整治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安监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QQ群等新闻媒体和传播媒介,深入开展宣传报道。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全社会各企业广泛关注、支持、参与检查整治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一单四制”。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的要求,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对列入清单的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切实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
(四)严肃追责问责。此次检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作为检验各级安监部门和生产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依据。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检查整治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1.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安全大检查表
2.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大检查自查表
3. 诱发非煤矿山较大以上事故隐患和风险台账
4.联络员名单
5.五个一批统计表
6.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7.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8.重大事故隐患整治进展情况管理台帐
附件下载地址:常安监发〔2017〕25号关于印发《常德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整治大会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080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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