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市安监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根据《湖南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安监函[2O13]67号)和《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常政办明电〔2013〕4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从即日起到9月底在全市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检查的范围和重点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全市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的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含停产企业)。要重点突出近期事故多发地区、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作业和安全管理混乱的企业,以及长期存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未得到根治的企业。
二、大检查的具体内容
(一)共性内容
1.企业合法性;2.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3.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4.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情况;5. 全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6. 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登记情况;7. 安全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8.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以及汛期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9. 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二)各行业重点内容
冶金:包括煤气、氧气等生产、储存、输送及附属设施本质安全,煤气、氧气等使用及其作业安全;炼铁过程防高温熔融金属灼烫和爆炸等;烧结皮带输送安全、料仓清堵安全;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输工具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对外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情况;劳保用品佩戴使用情况。有色:冶炼过程和生产环节中涉及的氧气、氢气、二氧化硫、氮气、氯气、氨气等气体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中毒、窒息、爆炸等是否建立防范制度并落实;冶炼、铸造等生产环节起重、吊运的铜水、铝水等金属重包专用设备的日常操作、维护、检修、检测制度是否落实;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强碱、强酸环节,爆炸、烧烫伤、中毒、外泄等相关事故是否建立防范制度并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底吹炉、鼓风炉、热风炉等区域和重大危险部位及区域安全情况。建材:危险区域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水泥生产筒型库清库作业、预热器清堵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窑炉事故抢修作业、煤气管道吹扫作业、大型吊装作业、篦冷机清大块作业、交叉作业、高温作业等危险作业安全的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煤堆场、煤粉制备系统、煤气发生炉、制氢装置、制氮装置、稀油站等危险性较大的重点部位安全设施和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机械:特种设备是否完好、定期检测是否合格;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有限空间作业是否符合操作规程;对相关方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涂装作业场所是否规范要求;自动控制系统和连锁装置是否可靠;铸造及其附属设备是否符合规定。轻工:燃气生产、使用及其作业安全;特种设备是否完好、定期检测是否合格;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轻工专用设备、电器连锁保护是否灵敏有效;有限空间作业是否符合操作规程;对相关方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劳保用品佩戴使用情况;消防安全是否符号规定,是否存在“三合一”场所。纺织:消防安全是否规定要求,是否存在“三合一”场所;纺织专用设备、电器连锁保护是否灵敏有效;特种设备是否完好、定期检测是否合格;设备、设施是否设置防静电装置;劳保用品佩戴使用情况;危险物品储存、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烟草、商贸:重点消防部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安全措施情况;用气、用电安全管理情况;重大隐患整治进展和销号检查情况等。
三、有关要求
本次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目标、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按照《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常政办明电〔2013〕47号)的文件执行。各区县市安监局要及时掌握和总结本辖区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动态。请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于9月25日前将大检查情况总结上报市局职健科。
联系人:梁勇军联系电话:0736-7703937
传真:0736-7703297
常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6月25日
抄送:省安监局、市委办、市政府办。 |
常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6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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