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德市继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安监发〔2013〕27号
各区县市安监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现将《常德市继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0月22日
常德市继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根据省安监局统一安排,结合《常德市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常综治办[2013]19)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烟花爆竹行业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把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回头看、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和纠正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建设行为,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坚决杜绝较大事故,有效防范和控制一般事故,确保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回头看,巩固大检查成果。对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排查出的隐患再检查,检查企业自查自纠是否到位,隐患是否消除。检查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企业生产经营是否遵法守法,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受到处罚的企业是否整治到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是否出现反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对各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期间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二)强化督查检查,排查隐患。一是继续加大对辖区内烟花爆竹企业的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务求实效,务必使隐患排查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的时限和责任,对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现场整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责任人、确保隐患全部整改到位。二是深入开展隐患整改复查工作。对上阶段安全大检查活动中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清理,全面验收。落实整改消号制度,对敷衍了事或不能按时整改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三) 结合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督查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人员,市县两级综治、公安、交通、安监等职能部门要将暗访督导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主要手段,成立暗访工作组,采取不定期暗访督查的方式,深入涉危涉爆企业和重点县乡村,全面开展暗访督查。各部门要严查源头、运输、储存、消防、公交工具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四) 把大检查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紧密结合起来。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大检查时机,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继续巩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已取得的成果,各区县市政府要落实县、乡政府的“打非”主体责任,县乡两级政府要建立定期排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包户排查制度,要建立排查档案,建立加强宣传教育等“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全市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和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五)企业是否存在“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许可范围、改变工房用途)和“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和一证多厂、分包转包或多股东独立生产等问题。
(六)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户是否存在擅自设立储存场所,超量、超许可范围储存,未将B级产品储存在A级仓库内,将收缴的非法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与合格产品同库存放,在库房内进行开箱、配货等现象。
(七)批发、零售企业是否存在违规销售B级以上产品;是否存在非法储存、燃放B级以上产品的行为。
(八)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是否违规将烟花爆竹产品交由不具备危货运输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及车辆运输,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不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承运单位、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
三、工作安排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阶段(10月30日前)
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研究制订继续开展烟花爆竹大检查工作方案,并于10月30日前报市安监局烟花科。要召开动员会议,层层发动部署、落实责任,保障必要的人力、物力。
(二)全面排查,集中治理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1、生产经营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对本单位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登记造册,明确整改要求、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应急措施等,实施动态管理。
2、认真开展现场检查,不留死角。要结合本地特点,对事故易发地区、易发部位以及危险场所、危险设施,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按照《常德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制度》的规定,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交办,对重大问题和隐患报市安委办挂牌督办。
3、强化综合督查。综合督查分三个层次进行,在企业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区县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市安监局将对区县市检查验收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三)总结完善、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1月1日至1月15日)
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研究巩固完善的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1月15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材料报送市安监局烟花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检查。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要深入企业、乡镇、社区、村组,全面彻底检查,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协调配合,严厉“打非”。要充分发挥安委办协调平台作用,协调组织公安、安监、工商、质监、运输等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三)落实责任,严格问责。要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发挥社区、村委会的监督作用。在非法生产经营现象突出的地区,对重点村、组、户经营场所实行专人监督,对重点户和重点人员进行严密监管。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督察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不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要实行事前问责,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示约谈、党纪政纪等处分;由于忽视安全生产检查而导致事故的,从严从重处罚。
(四)做好大检查工作总结。于1月20日前上报烟花爆竹大检查工作总结(联系人及电话:程文科 0736-7703220)。
抄送:省安监局、市委办、市政府办。 |
常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0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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