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安监局关于印发《常德市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安监函〔2012〕2号
常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常德市深入开展烟花爆竹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安监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安监机构:
为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监办[2012]30号)文件精神,市局决定在烟花爆竹行业继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现将《常德市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常德市深入开展烟花爆竹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扎实开展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内容
1.无证、许可证过期或超员、超量、超范围生产经营,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经营,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停业整顿期间擅自生产经营,以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一证多厂”的;
5.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以及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的;
6.违规跨省(区、市)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7.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以及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9.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0.生产工艺、监控设施、作业环境不符合规定,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三、方法措施
(一)督促烟花爆竹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自查和整改档案,对查出的普遍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整改,并研究制定防范重复发生的措施。
(二)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并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明查暗访,在此基础上,确定重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三)组织公安、质检、工商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四)定期公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名单,建立社会监督举报的奖励机制,公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举报热线,动员全社会参与“打非治违”工作。
(五)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在行政许可时予以限制,严厉处罚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告、曝光,提高“打非治违”工作效果。
四、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6月15日)。一是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安监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方案;二是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三是督促企业建立自查与整改档案,并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二)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6月15日至7月31日)。
一是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并督促整改;二是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及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三是会同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问题严重的地区组织开展重点排查,并切实落实政府的“打非治违”责任;四是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委会或联席会议的名义,组织公安、质检、工商、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一是各地区要采取遍查与重点检查,明查与暗访等形式进行全面检查,市局将不定时的抽查、检查、督导。二是各地要及时跟踪、分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5日至30日)。一是各地区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二是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或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对重点地区开展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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