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安监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安监函〔2012〕11号
常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常德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现将《常德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与总局《通知》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常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8月8日
常德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
治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预防中毒窒息事故发生,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全力扭转目前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不规范、事故时有发生的局面。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2〕93号要求,决定从8月中下旬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明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和范围,建立“分类指导、条块结合、职责明晰、运行有序”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行为,增强事故控制和防范能力,提高劳动者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有关企业和作业人员能正确辨识有限空间危险源,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发生。
二、专项治理重点
对涉及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含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氰化氢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或粉尘,有中毒、窒息、爆炸危险)且进出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进行专项检查整治,重点在以下三类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第一类是封闭、半封闭设备:如储罐、仓库、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烘房、冷藏车等,以及有人员进入内部作业并存在高度机械伤害风险的粉碎机、搅拌机、大型甩干机等;第二类是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窖、隧道、涵洞、坑道、深井、管道阀门井、污水管(沟、井、池)、沼气池及化粪池、建筑孔桩、深基坑、地下电缆沟等;第三类是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发酵池、浆池、垃圾站、冷库、粮仓、密闭车间、烟道等。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8月下旬)
县市区安监局对本辖区内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进行一次调查摸底,摸清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针对有限空间作业“先检测通风,再作业”的制度、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县市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县市区安监部门于8月31日前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上报市安监局。
(二)开展业务培训(9月至10月)
县市区安监局负责组织有关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以检测有限空间作业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禁止作业人员未经检测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对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易燃易爆物质积聚、中毒窒息、触电等险情的安全意识、应急处置技能的教育培训为重点内容。
(三)自查自改和督促整改(9月至10月)
1.县市区工贸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查自改。组织专家深入现场,宣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有关工贸行业企业于2012年10月底前将本单位执行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的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报本辖区安监部门。
2. 县市区安监局在有关工贸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企业自行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涉及冶金煤气管道、水泥窑炉、纸浆池、腌渍池、污水池、电解槽等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了解掌握整改情况。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督导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逾期没有整改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抽查互查和总结(11月至12月)
市局将对有关工贸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抽查的情况。县市区安监局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情况要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12年11月15日前将总结上报至市安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区安监局要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做好小微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封闭、半封闭设备,地上、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情况,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研究解决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措施,建立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多种渠道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活动,让职工了解自身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防护和事故应急措施,增强劳动者安全防护意识,提高自救互救技能,提高政府监管效能。
(四)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各级安监部门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工贸企业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有限空间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当发生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时,要认真做好事故分析,发挥环保、化工行业等部门的技术优势,通过检测等技术手段准确查明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
(五)发挥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作用。充分利用安全生产科技资源,加强与科研机构及企业间的信息沟通,促进科研成果的推广、转化和应用,借助科技力量推动有限空间安全生产监管手段的提升,推动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的好转,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作业条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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