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常安监发〔2015〕1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1月19日下午3时许,汉寿县龙池烟花鞭炮有限公司的65号称料工房发生燃烧,死亡1人,原因正在调查中。 “春节”将至、“两会”陆续召开,正值烟花爆竹产销旺季,为认真吸取教训、严控事故,特提如下要求:
一、加强工(库)房的管理。各企业要对所有的工(库)房进行彻底清理清查,防止改变工房用途,防止超量储存,防止霉变腐烂。
二、针对天气特点,做好防静电工作,各裸药效果件制作工房,必须有保湿、防静电的措施,湿度在60%以下的不得组织生产。做好防雷工作,检查工(库)房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缺损,一旦感觉有雷电必须停止生产,特别是加强雷区裸药的管理。
三、加强烟花爆竹原材料的管理。严禁购买纯度低、质量差的劣质产品用于制作烟花爆竹产品;加强原材料存放管理,严禁混存混放。
四、加强员工的管理。一查员工是否持证上岗;二查员工精神状态和情绪是否正常;三查员工是否按要求着装上班;四查是否给员工买齐各种保险。
五、加强生产现场的管理。重点查处是否有违反设计工艺流程,多个工序在一个工房内完成,导致超人员、超药量的;裸药效果件超量,不按规定存放的;改变工房用途的。
常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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