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工作职责清单和工作底线清单
一、工作职责清单
全面、认真履行市应急管理局“三定”方案(常办〔2019〕30号)、市地震局“三定”方案(常编发〔2019〕83号)规定的职能职责,2020年重点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以及工矿商贸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2. 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常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3. 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工作,依法统一发布上报灾情,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下达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4. 严格落实分类分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曝光台”。
5.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6. 组织编制常德市“十四五”应急事业发展规划。
7. 配合市水利局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联合常德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桃源县人民政府承办“沅水——2020”军地应急力量联合行动检验性演练。
8. 负责牵头迎接创建国家安全发展城市验收工作。
9. 负责组织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全城全员行动暨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
10. 组织指导全市马路市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11. 完成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工作。
12.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底线清单
1. 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将直管行业领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在2起以内。
2. 防汛抗旱工作实现“五个确保”,即确保遇设计标准内洪水,不溃一堤一垸,不垮一库一坝,保证重要城镇和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遇超标准洪水时,保证常德城区和各区县市城区、大中型水库、重点堤垸和重要交通干线安全;确保暴雨山洪发生时,避免群死群伤。抗旱总目标:确保遇中等程度干旱时,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确保遇严重干旱时,生活用水基本有保障。
3. 救灾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五有”救助有效落实,“五有”: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安全住所、因灾伤病能得到及时救治。
4. 森林防火工作不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5. 6月份完成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全城全员行动暨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
6. 6月份联合承办“沅水——2020”军地应急力量联合行动检验性演练。
7. 6月底完成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工作。
8. 7月完成常德市“十四五”应急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9. 10月份完成全市马路市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10. 12月底完成牵头迎接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国家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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