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工作职责清单和工作底线清单
一、工作职责清单
全面、认真履行市应急管理局“三定”方案(常办〔2019〕30号)、市地震局“三定”方案(常编发〔2019〕83号)规定的职能职责,2021年重点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以及工矿商贸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3.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常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4.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工作,依法统一发布上报灾情,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下达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5.严格落实分类分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
6.严格落实常态化曝光机制,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
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
8.牵头组织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行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9.持续开展乡镇“六有”和行政村“三有”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安全发展示范乡镇、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10.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快速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和应急演练。
11. 加强与市水利局的协同合作,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12. 负责牵头推进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城市各项工作。
13. 完成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工作。
14.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底线清单
1. 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坚决杜绝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将直管行业领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在1起以内,争取事故总量下降。
2. 防汛抗旱工作实现“五个确保”,即确保遇设计标准内洪水,不溃一堤一垸,不垮一库一坝,保证重要城镇和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遇超标准洪水时,保证常德城区和各区县市城区、大中型水库、重点堤垸和重要交通干线安全;确保暴雨山洪发生时,避免群死群伤。
3. 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
4. 救灾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安全住所、因灾伤病能得到及时救治”等五有救助有效落实。
5.行政执法工作和行政审批许可实现“零投诉、零败诉”。
6. 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下达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确保各类救灾款物严格按照规定发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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